中新网盐城6月18日电(于从文 谷华)一年前,江苏盐城男子李某在天津参与制造了一起多人死伤的油轮爆炸案,随后逃回老家,用偷得的他人身份证“潜伏”生活。期间,李某将该身份证借给狱友销赃,不料却因此暴露真实身份而落网。目前,李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2013年4月22日,盐城市区一居民报案称,家中车库被撬,两辆电动自行车被盗。警方根据其电动车车架号、电机号对比,发现被盗车辆被卖在一电动车销售市场,交易登记信息显示售车人是盐城大丰的男子陈某。
6月17日下午,警方发现陈某在市区一网吧上网,遂赶到网吧对其进行调查。经核对,陈某和身份证上的照片相差太大,民警要求其去派出所进一步核实身份。陈某走出网吧后,拒绝上警车,并开始挣扎反抗,用头部撞击民警脸部,最终被民警和联防队员制服。
在派出所,陈某报出的名字和身份证上的名字不同,经核实,他报的也是假名字。随后,民警根据他的特征,和网上逃犯对比,发现陈某原名叫李某,是网上在逃犯。
据了解,2012年5月,一艘轮船在天津临港经济区二号港池附近海域发生爆炸,驾驶室及船舱严重损毁,导致多名船员死伤。经侦查,李某(江苏盐城射阳人)有重大嫌疑,天津公安边防总队海警支队对其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上网追逃。
李某交代,他使用的陈某身份证是偷窃来的,两辆电动车并不是他盗窃的,而是他的狱友辅某将自己家中车库撬开,然后拿着陈某的身份证去卖车的。
记者18日从警方获悉,李某在2007年因故意伤害罪入狱2年,2009年因携带管制刀具2次被拘留10天,2010年因敲诈勒索罪再次入狱2年。目前,李某被盐城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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