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20日讯(海都报闽南版记者 苏禹成 通讯员 黄明生 周剑武)11年前,身为平和某镇土地管理所所长的林某,采取“多收少报”的方式,贪污了近2万元,因担心事发而逃到浙江。潜逃11年间,林某在浙江找到了一份工作,闲暇之际潜心研究《易经》,其间还出了两本书。
林某现年48岁,1993年6月至1995年7月,他在担任某镇土地管理所所长期间,采取“多收少报”的方式,将村民缴交的建房手续费近2万元非法占为己有。2002年7月下旬,在核查林某任职所长的土地所账目时,林某因担心事发而逃亡他乡。
逃亡后,林某便与家人中断了联系。他在浙江找到了一份现场监理的工作,闲暇之时,林某不上网、不看电视,而是潜心研究《易经》,并出了两本书。据其供述,潜逃期间,林某惶惶不可终日,一听见警笛声,便心惊肉跳,生怕被捕。
经平和检方多方追捕及督促,3月18日,林某在其兄的陪同下向平和县人民检察院投案,并退缴全部赃款。前日,因涉嫌犯贪污罪,林某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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