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马超 通讯员金叶波 近日,江苏昆山一男子高某因看不惯邻居房大爷走路的样子,竟动手将老人打伤,最终因自己冲动的行为赔偿了4千多元。
原来,跑“摩的”的高某今年50多岁,做门卫保安的房大爷今年70多岁,两人同住一个小区,没生意时,高某时常到门卫坐坐,两人关系还算不错。
6月17日下午,高某喝完酒骑电动车回家,路上碰到了房大爷,见房大爷手拿报纸,反背双手走路的样子,高某看不顺眼,上前大骂其装领导。房大爷也生气了,上前就揪住了高某衣领,两人随即扭打在一起。高某右手一挥,房大爷脸上就吃了一记重拳,一个“肩扛式”抱摔将房大爷摔倒在地上,还不解恨的高某,又上前扇了房大爷几个“嘴巴子”才停手。
房大爷乘高某停手时打110报警求助。昆山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随即赶到现场,将受伤的房大爷送往医院,并将高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后经检查,所幸房大爷只是受了轻微的皮外伤,住院观察几天就出了院。在双方同意下,民警对两位老人进行了调解,最终高某支付了医药费用共计4300余元,并上门向房大爷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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