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6月22日电(记者 黎昌政)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日前在全省率先建立自然灾害风险分担机制,由政府出资购买政策性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发生暴雨山洪、冰雹大风、地质灾害等11种自然灾害所造成人身伤害、房屋财产损失均可获得保险理赔。
夷陵区民政局代表区政府日前与保险公司签订《夷陵区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协议》,区政府出资176万余元,购买政策性自然灾害民生保险。保险对象为区内农业户籍人员、农村居民住房、灾害风险区域内的道路桥梁。
据了解,具体投保标准为:农村住房保险费(含家庭室内财产保险和道路桥梁、泥石流灾害保险)按每户10元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为每人1元。因自然灾害农村居民住房倒塌的赔偿每户1万元,住房受损的最高每户赔偿3000元,家庭财产受损的每户赔偿1000元。因自然灾害造成人员死亡的每人赔偿3万元、因灾致残最高3万元。保险区域内道路桥梁受损的最高赔偿1000万元。
据夷陵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灾害现场勘查由保险公司和民政部门共同进行,保险赔付由保险公司将赔付资金划拨到区财政社保救灾资金专户,民政部门按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程序直达受灾群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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