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 李昀霞)“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对不起帮助过我的领导,对不起同事、朋友和家人……”在被告席上,俞贞贵哽咽地说。上周五,因涉嫌受贿110万人民币、4万美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协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俞贞贵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俞贞贵今年52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在法庭上,他对检察机关指控其受贿的罪名没有异议,表示认罪。
检察机关指控,俞利用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于2008年8月至2009年3月间,在天山大厦装修工程和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楼处置上,分两次收受辛某某4万美元;后于2010年2月至3月间,在昆仑小区招投标过程中,收受投标人陈某某10万人民币。
2010年6月至7月间,在幸福路公务员小区的会所与新疆伊力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新疆聚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置换的评估清算过程中,为新疆伊力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该公司董事长高某所送人民币100万元。
俞的同事证明说,俞在会上多次强调,“要抓紧时间清算”。
2012年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检委收到群众举报,开始调查俞贞贵;2012年6月,俞主动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检委,退还了140万元赃款;2012年10月,俞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刑事拘留、11月6日被逮捕。
俞贞贵的辩护律师辩解称,俞有自首情节、积极退赃、且行贿人在行贿之后都没有获利,3起受贿没有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所以建议对俞从轻处罚。
法庭当天未作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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