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邯郸6月25日电(陈林 马继前)25日上午9时,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再次开庭审理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上诉一案。此案因与河北疑似“一案两凶”的聂树斌案有密切关系而备受关注。
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庭审期间,法院公布了一审判决认定王书金的三起犯罪事实。王书金的上诉理由是:原判认定的三起故意杀人、强奸犯罪事实属自首,应从轻处罚;所供述的在石家庄市西郊强奸、杀人,是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属重大立功,应从轻处罚。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答辩认为,王书金的上诉理由不成立,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并非王书金所为。王书金的供述与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的实际情况在关键情节上存在重大差异。
当日休庭后,王书金的代理律师朱爱民和彭思源在其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天庭审焦点是上诉人王书金和辩护人都坚持认为,“1994年8月石家庄西郊的强奸杀人案是王书金主动供述,这样有可能推动其它有社会影响案件的进一步查清,从这一角度说我们认为王书金客观陈述这起强奸杀人案的动机和行为属于重大立功表现。”
朱爱民说,在庭审中有关部门把聂树斌有关材料也在法庭上提交,这是意外的收获。他认为,王书金案之所以受到媒体广泛关注,一个重要因素是与聂树斌案有关联,这也是王书金上诉的主要内容。
“合议庭今天的态度和6年以前完全不一样,这是一个进步。”王书金的代理律师彭思源说。
作为发生在1994年的一桩强奸杀人案“凶手”,河北省石家庄市人聂树斌已于1995年被执行死刑。2005年,河北省广平县人王书金被河南警方抓获后主动供述曾强奸并杀死多名妇女,其中包括一起“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与聂树斌案“高度重合”。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3月曾对“王书金案”作出一审判决,王书金因故意杀人罪、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书金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要理由是“检方未起诉他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一起奸杀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于2007年7月进行了二审开庭,此次进行的庭审为二审再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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