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静波 宋宁华
本报讯(通讯员 潘静波 记者 宋宁华)国际禁毒日前夕,市一中院宣判了两起外国人走私毒品案件,两人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13年2月7日,哥伦比亚籍男子科雷亚从哥伦比亚共和国波哥大经法国巴黎转机,于2月9日抵达中国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境时,他选走无申报通道,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经X光机检查,海关关员在科雷亚携带的行李内发现异常阴影,通过开箱检查,在其携带的行李箱内发现一个黑色旅行袋、一只白色包及若干衣物,在黑色旅行袋内查获铝箔纸包装的白色粉末3包,在白色包内查获白色粉末1包,上述粉末经毒品测试均呈阳性反应。
经市毒品检验中心鉴定,上述4包白色粉末净重1488.93克,检出可卡因成分,含量为54.7%。法院审理认为,科雷亚非法携带毒品可卡因1488.93克入境,构成走私毒品罪。科雷亚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
2013年1月9日下午2时许,巴拉圭籍女子艾斯蒂加里比亚从巴西圣保罗经卡塔尔多哈,转机抵达中国浦东国际机场。海关关员对其进行例行检查,在其特制的内衣裤里查获7包用白色胶带包装可疑粉末。经市毒品检验中心鉴定,上述7包白色粉末净重3285.31克,均检出可卡因成分,含量为56.4%。
艾斯蒂加里比亚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法院依法作出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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