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6月25日电(记者郑良)记者从福建省高级法院2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25日,杨德建、袁廷昌两名罪行极其严重的贩毒人员被依法执行死刑。
福建省高级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被告人杨德建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枪支案件中,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4月至9月,杨德建雇佣多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贩毒数量达4883克,大部分毒品流入社会。
杨德建非法持有5支枪支用于运毒、贩毒、护毒。2010年9月17日,杨德建驾车从广东贩毒返回晋江市时被公安人员抓获,民警从车上及杨德建住处查获麻古、甲基苯丙胺、仿七七式手枪、仿六四式手枪、子弹等物品。泉州市中级法院、福建省高级法院一审、二审均认定被告人杨德建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泉州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袁廷昌2006年起开始在广州市贩卖海洛因。2009年底,袁廷昌与王斌(同案被告人,已判刑)结识。自2010年2月至7月,袁廷昌先后6次从广州市毒贩手中购得海洛因共计1780克贩卖给王斌,之后王斌将所购毒品加工后亲自或雇佣他人贩卖。
泉州市中级法院、福建省高级法院一审、二审均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袁廷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福建省高级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该院组织全省各级法院依法审理并宣判了一批毒品犯罪案件。连日来,多地依法审理宣判了一批毒品犯罪案件,对54件73名毒品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
作者: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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