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眉山6月26日电(刘锋 粟政)26日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案。涉案被告人20名;实施盗掘摩崖造像、南宋丞相古墓、石刻等国家、省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23处50余次;盗窃佛头、佛像、壁雕石板等文物上百件。
2011年,在不到2个月时间里,四川省丹棱县规模最大的第6龛释迦摩尼佛的头像都不翼而飞,2012年1月5日,被告人钟有余等人携带作案工具,再次在丹棱县准备盗掘佛像时,被群众发现,当场将被告人钟有余等人抓获,至此,一个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团伙才浮出水面。
2013年5月14日,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经审理查明:
2006年10月的一天,被告人王中亮窜至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仁寿县“牛角寨石窟摩崖造像”,盗掘石窟内的一枚石刻佛像的佛头,后以600元的价格卖出;
2011年11月的一天,被告人吴文华等人窜至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蒲江县“龙拖湾摩崖造像”,盗掘该处两尊佛像,被群众发现后逃跑,逃跑过程中将佛像遗失;
2012年1月3日,吴文华等人再次窜至“龙拖湾摩崖造像”踩点,发现已经安装了铁防护栏,便去购买钢锯,当日晚上与同伙企图盗掘雕像,由于不能锯断防护栏,只得作罢。次日,他们又购买了液压钳,将防护栏破坏,盗得了一尊国宝级男观音像,后吴文华以2.8万元的价格卖出。
南宋丞相赵雄墓坐落在资中县,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墓壁浮雕“出行图”十分精致,是研究宋代墓葬及时刻的宝贵资料,也被这伙不法之徒盯上,2011年4月至11月,被告人钟有余等人先后五次盗掘了墓内八张壁雕石板。
自2002年以来,吴文华、钟有余等20名被告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在四川省成都市、眉山市、广元市、遂宁市等地四处流窜,疯狂盗掘摩崖造像、古墓葬、石刻等国家、省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23处50余次,盗窃佛头、佛像、壁雕石板等文物上百件。其中,盗掘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3次,盗掘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8处24次。同时,被告人付强收购了部分盗掘的佛像、佛头等物品;被告人张腾林还私藏火药枪。
庭审中,大部分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由于此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重大,经过一个多月的审理才进行宣判。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认罪态度,判被告人吴文华犯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其余十九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五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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