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6日电(记者 陈菲、史竞男)26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为有效解决民警“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问题,公安机关不断完善具体执法制度。
报告指出,公安部根据行政强制法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制定、修订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和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23件部门规章,制定了29万字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发布了有关“巡逻盘查”“现场处置”“涉案财物管理”等执法重点环节的330余件规范性文件。各地公安机关还制定了受立案、调查取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一大批操作规范。据统计,仅省级公安机关就制定了2800余件规范性文件。
为解决执法行为随意、执法安全事故多发等问题,公安机关全面开展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例如,将办案区与其他功能区实行物理隔离,安装可覆盖全区域的电子监控设备,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将违法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后,一律进入办案区,并对讯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规范的场所设置和严格的场所管理,有效推动了民警规范执法的习惯养成。
作者:陈菲 史竞男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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