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加快棚户区改造,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此举无论是对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还是助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都是一件大好事。
好事应该办好,各地在加快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应切实贯彻执行会议精神,把这项重大民生工程、发展工程落到实处。
首先要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不能搞强拆。大凡涉及房屋拆迁改造,尤其是商业开发,经常出现一些这样那样的矛盾纠纷。棚户区改造如何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作为负责拆迁改造的领导干部,尤其是深入一线的责任人,在与群众沟通协商过程中,除了依法办事之外,还要多点耐心、多点柔情、多点和风细雨。
其次要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建成真正的“民心工程”。棚户区改造不同于商品房开发,在一些城市棚户区甚至位于偏远地带,商业开发价值低,政府基本是“纯投入”。但是各地区、各部门资金再紧、困难再大,也不能在棚户区改造上动歪脑筋、做“表面文章”,要把这项工作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要通过多措并举解决建设中的资金等难题,切实保障房屋质量、搞好配套设施,让群众住得放心、住得舒心、住得安心。
除此之外,在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的分配过程中,还要确保各个环节的的公开透明,使新房真正惠及那些最需要的群众。如何确保棚户区改造中分配环节的公平、合理,各级政府部门需要认真监管、督办。
棚户区改造关系到普通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声誉形象,各地区、各部门应切实重视并加强对棚户区改造的领导,切实把棚户区改造这件事办好。(吴定平)
作者:吴定平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