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漫画 张建辉
南都讯 记者王殿学 实习生王佳宁 发自北京 作为被环保法修正案二审稿“指定”的唯一可提起环保公益诉讼的组织,中华环保联合会却被一些法律学者质疑,其准官方的背景导致其缺乏独立的公益诉求。还有律师担心,大量环境污染案件,仅一家组织根本忙不过来。
部委级高官担任正副主席
中华环保联合会是中国最大的准官方全国性环保组织,现任主席是前国务委员、前国务院环委会主任宋健,国家环保部长周生贤、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工信部部长苗圩等一些部级领导任副主席。
中华环保联合会曾提起过环保公益诉讼。2011年12月,中华环保联合会诉修文县环境保护局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案,由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受理,这个案件被称为中国环保公益诉讼第一案。
南都记者发现,虽然中华环保联合会起诉的公益诉讼并不多,但在环保领域十分活跃,今年6月8日,该会向公安部等部门报案,称2011年6月的康菲渤海漏油事件中,时任康菲中国公司外籍总裁的司徒瑞和外籍副总裁倪明康均已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代言环保?能力胆量被质疑
北京资略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刚指出,从中华环保联合会到各省份的组织,基本上都是官员或退休的官员组成,这样的组织怎么可能摆脱官方,有独立的公益诉求呢?
李刚说,实际上,公益诉讼一直是由民众个人或者一般的草根组织推动的,现在只有一个半官方的组织有资格,不但对其他的组织不平等,这个组织有没有能力和胆量进行大量的环保公益诉讼,还是值得质疑的。“这实质上相当于一种垄断,现在经济领域都在废除垄断,在法律上为什么还要有垄断呢?”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兴宽认为,中国现在环保污染案件非常多,如果只能由中华环保联合会提起公益诉讼,那这个联合会根本忙不过来。
话题
公益诉讼难获发展?
公益组织成立难、受歧视
一旦放开就会爆棚?
诉讼有成本,此说无根据
南都讯 近年来,随着环境污染问题愈加严重,环境公益诉讼的需求越来越大。然而,由于环境污染涉及面广,取证难,单个的受害者打官司非常困难。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兴宽曾代理过康菲漏油案中一些受害渔民的索赔官司。他说如果单靠这些渔民跟康菲打官司会面临诸多困难。
社会需求的推动下,环境公益诉讼在近几年的司法实践中一直在发展,如一些环保组织也可以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则直接规定了公益诉讼制度。今年4月公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也规定了公益诉讼,但与此次环保法修正案草案如出一辙,“指定”由中消协或省级消协提起诉讼。
事实上,在民事诉讼法立法时,对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问题就存在争论。对此,北京资略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刚认为,难点主要在于,现实中公民成立一个企业组织或营利组织非常容易,但成立一个非营利性民间组织则相对难,导致公益组织的数量不易增加。
有观点认为,假如放开环保公益诉讼,诉讼量会大量增加。李刚认为,实际上并不会这样。“因为诉讼是有成本的,特别是非常专业的环保诉讼,光鉴定费有时候就需要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在这样的费用面前,绝对不是随便一个公益组织就可以进行公益诉讼的。认为如果放开可能导致环境组织产生滥诉是虚假的命题,没有证据能支撑这个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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