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读卖新闻》6月27日报道,由于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站2011年发生核泄漏事故,导致福岛县周边部分村落成为禁区,福岛当地民众对东电提起诉讼,要求东电进行赔偿。但福岛县民众的诉讼请求近日遭到东电的拒绝。
据报道,福岛县饭馆村长泥地区居民在福岛核电站泄露事故中受到极大影响,日前以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向东电提出受害赔偿。而东电26日却以“难以接受”拒绝赔偿。
原告表示,日本核能损害赔偿纠纷解决中心于5月24日以“长泥地区的居民对核辐射的恐惧与不安不同于其他地区居民”为由提出了具体的赔偿金建议。赔偿应遵循纠纷解决中心所出示的每人50万(约合人民币3万元)-100万日元的慰抚金要求。而被告东电方则声称“与其他地区区别对待证据不明”。
据了解,在东京霞关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原告方律师团对东电提出批评,认为东电不尊重纠纷解决中心的和解提案,回应也极不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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