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7日电 今天下午,审计署审计长、党组书记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刘家义指出,在部门申报的预算之外,财政部还批复暂列发展改革委和能源局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2.5亿元。
刘家义介绍,财政管理审计重点审计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情况,以及中央财政决算草案的编制等情况。从审计情况看,2012年,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注重加强统筹管理,突出民生等重点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推进预算公开和投资项目公示制度,预算和投资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刘家义同时指出,财政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预算执行中变动较多,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也亟需提高。
刘家义还对公共财政预算管理情况进行通报。他指出,第一是有些事项列报不规范。财政部向全国人大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时,未报告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运营收入等5.95亿元。财政部在执行全国人大批准的预算中,下划本级支出129.08亿元,上划转移支付177.83亿元。
第二,年初部分预算仍未落实到项目和单位。据实结算项目中,科技重大专项预算146.46亿元仅列示了总数;批复的部门预算中,有118.92亿元是14个部门的43个“打捆”项目预算;在部门申报的预算之外,财政部还批复暂列发展改革委和能源局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2.5亿元。
第三,部分投资安排给不符合条件的单位或项目。发展改革委向不属于绿色农用生物产品高技术产业化、粮食现代物流专项范围的14个项目下达投资5200万元,向虚构申报材料或不符合条件的6个项目下达投资2420万元,还超出年度计划或补助申请向58个项目下达投资9.77亿元。
第四,有的项目多头安排投资、资金分配过于分散。2012年,发展改革委的两个司在4个专项中对12个锂离子正极材料项目都安排了投资共计9954万元,最低的仅300万元。同时,将12亿元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投资切块下达给各地的544个项目,平均每个项目220万元,中央投资在地区项目总投资中的占比最低仅1.3%,难以起到引导作用。
第五,未按程序下达投资计划159.64亿元。其中:14个专项的发展规划、具体补助范围或工作方案尚未确定,33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用地手续、概算调整或资金申请等尚未批复。
第六,部分预算和投资计划下达滞后。在追加的部门预算中有739.02亿元(占51%)、投资计划中有112.37亿元(占2%)未按要求于9月30日前下达;转移支付预算中有10 900.7亿元(占27%)未按要求在全国人大批准后90日内下达。上述情况影响预算执行进度,抽查中央投资安排的12个项目,至2013年3月底有19.37亿元(占55%)未使用,其中3个项目尚未开工。
第七,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较多,影响税收政策的统一性和公平性。至2012年底,已批准并正在执行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有16种,涉及各主要税种;还有70多个地区以“改革实验示范区”等名义申请区域性税收优惠等待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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