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8日电(记者 王珊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28日发出通知,决定自7月10日起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发展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存量气价格没有调整到位的过渡期间,不会出现存量气和增量气资源串换等问题。
发改委负责人指出,区分存量气、增量气,并分别定价,有利于尽快建立天然气价格形成新机制,并充分释放市场信号,有利于下游用户合理有效利用天然气资源。同时,存量气价格分布调整,对现有用户影响较小;以增量气带动存量气价格调整,有利于降低方案实施的难度和阻力,保障平稳实施。
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定价,有人担心会不会出现类似“双轨制”带来的弊端。发改委负责人认为,由于存量气数量和用户是固定的,2012年1120亿立方米消费量的用气单位已经全部登记造册锁定,加之天然气无法任意流通,在存量气价格没有调整到位的过渡期间,不会出现存量气和增量气资源串换等问题。
作者: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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