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男子王凯杰。来源 台湾《中国时报》
中新网6月29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被控性侵、偷拍遭收押8天的的土耳其男子王凯杰,台北地院28日第二次重开羁押庭,法官认为王已配合检警调查,没有经传唤未到情形,难认有逃亡之虞,裁定20万元(新台币 下同)交保,王当庭获释。检方下午立即提抗告,但高院晚间裁定驳回,王凯杰交保确定。
台北地院同时附加两项条件,包括每周二、四晚上8点到10点,向辖区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报到;不得对被害人、证人、遭偷拍的女子或其三亲等内亲属接触、恐吓、探询案情,否则视为违反法院具保命令,将撤保羁押。
北检承办检察官认为王涉犯强制猥亵、强制性交未遂罪,有反复实施同一犯罪之虞,原本法院认定王有逃亡之虞,在客观事实未改变下,这次裁定却变为没有逃亡之虞,已有矛盾。法官虽裁定按时报到、交保,并无法防止王逃亡的可能,再度向高院提起抗告。
28日上午10点,北院重开羁押庭,检察官与王凯杰的律师陈冠州针对有无收押必要,展开法律攻防战。
法官审理后认为,台湾淡大外籍生王凯杰今年4月28日利用网络,约1名从没踫面的女子到他住处,2人从陌生到相识,才10分钟,王就强拉对方到房间,强解内衣、亲吻胸部,将女强压床上,继而脱去内裤,直到女子放声痛哭才作罢。
法官认为,这名被害女子与王凯杰无任何仇怨或嫌隙,不可能任意诬陷,足认王涉犯强制性交未遂或强制猥亵罪嫌重大。
但是法官认为,另一名被害女子的笔录内容,前后陈述与常情相违,是否有遭王性侵仍属可疑,在检察官没有提出其它证据或证人以供佐证的情况下,难认为王凯杰有反复实施强制性交罪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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