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职员罗英河因琐事与身为某支行行长的前妻发生争吵后,用菜刀的刀背猛砸对方的头部,致其死亡。作案后,罗英河将尸体肢解后掩埋到高速路旁的树林内。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英河无期徒刑。
起因:琐事发生口角
50岁的罗英河大专文化,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北京市密云县支行员工,其前妻曹某是工商银行某网点支行的行长。两人1987年1月登记结婚,2005年9月协议离婚。离婚后,双方仍然住在一起。据他们的儿子说,父母关系不太好,经常吵架,他平时不常回父母家。
去年11月6日晚上7点多,罗英河在密云县的家中,因琐事与曹某发生口角,遂持菜刀击打曹某头部数下,致曹某重度颅脑损伤死亡。后罗英河将曹某尸体肢解并分别掩埋。
庭审时,罗英河供述说,当天晚上吃晚饭时,他与曹某因琐事又吵了起来。“想着这两年发生的事,想教训教训她,就从厨房水池子里抄起菜刀去了客厅。”罗英河说,当时他大脑中一片空白,就用刀背朝曹某左侧太阳穴抡砸了一下,后又连续用刀背用力朝她头部砸了几下,曹某从沙发上倒在地上。
罗英河说,他想背曹某去医院,还给她换了衣服,但背着她没走几步,对方就摔倒在客厅的地上。作案后,罗英河清理了屋内的血迹。次日早上,他找邻居借了把铁锹,放在后备厢内,又在家中用菜刀将曹某的尸体肢解,随后将尸块分别掩埋在京承高速路边的树林内。
案发:屋内外有血迹
去年11月7日,因曹某没上班,手机关机,单位员工给罗英河打电话,发现也关机。不久后, 罗英河将电话打到前妻单位,称曹某一早就出门了,问她是否已到单位。感觉事情不妙,几名员工随后找到罗英河家,并联系了曹某的妹妹。见面后,大家发现罗英河眼睛通红,满头大汗,说话语无伦次,裤腿上以及鞋子上有很多杂草和泥土。罗英河还以曹某走失不到48小时为由不让报案。随后,几个人又看到楼梯和屋内沙发和墙壁上都有血迹,于是借机离开后立即报案。警方上门调查时,罗英河承认自己杀了人。
从轻:得到亲属谅解
罗英河的辩护律师指出,此案系婚姻家庭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罗英河有自首情节。被害人亲属对罗英河表示谅解,建议法院对罗英河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罗英河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罗英河在作案后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应当视为自动投案,投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且鉴于罗英河得到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对其依法从轻处罚。晨报记者 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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