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公安部挂牌督办下,近日,深圳警方破获一起骗取进出口退税特大案件,刑拘23人。据悉,3年来,骗税团伙避开重重监管,骗取国家税款1.8亿元。
虚开发票7787份 涉案金额12 .8亿
深圳文锦渡口岸的海关大楼里,隐匿着不少货运代理公司。被捕的刘林峰是一位货运代理公司的中介。他们的主要业务是帮助一些有货物出口需求的公司办理运输、报关等手续,赚取中介费。
据办案民警称,深圳目前有2万家货代公司,上万名从业人员,“通常一个办公室4张桌子,一个桌子就是一个公司。”一些小企业不具备申请出口退税条件。刘林峰们便在帮其报关时,把这些货物的真实信息,转卖给骗税团伙。一条信息有时专卖三四次,每次能收千元好处费。像刘林峰这样的货运公司总代理,汇总转卖信息的提成是3.5%。
随后,骗税团伙就开始“配货、配票、配资金流”。
如本案嫌犯刘继华,就指使其控制的生产企业做购销合同、做账做册、虚开增值税发票;外贸公司做外贸合同;并通过“地下钱庄”完成境外资金入境、取得“外汇核销单”,使得从货代中介处购买的真实交易信息匹配到其掌控的公司名下。
从2008-2011年底,刘继华为首的犯罪团伙控制17家生产企业和8家外贸公司,虚开发票遍布闽、苏、甘、赣等省,虚开增值税发票7787份,金额12.8亿余元,骗税1.8亿余元。
专家:税务、海关实地走一趟就知真伪
据办案民警介绍,一般而言,“货票合一”才能证实交易的真实性。但侦查发现,骗税团伙通常只提供主要原材料发票,其他生产环节的进项发票根本没有。比如没有水电、运费,也没有购进纽扣等包装物。一些小作坊企业的生产能力和销售能力严重不符。部分商品的报关出口日期甚至早于企业生产成品出库日期。
此外,《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申请有严格的管理规定。但办案人员表示,“对于骗税团伙如此频繁、大量申请外汇核销单,造假痕迹如此明显,有关部门难道没有注意到?”
中山大学财税系主任林江教授分析说:“这些骗税行为并不高明,交易如此频繁,税务、海关只要稍微实地走一趟就知道真伪,但3年不被捅破,这里是否有利益输送、涉嫌腐败值得注意。”
骗税流程
货运代理公司
将小企业(不具备申请出口退税条件)出口货物的真实信息,层层转卖给骗税团队
(每转卖一次可收1000多元好处费)
骗税团队
1指使控制的生产企业做购销合同、做账做册、虚开增值税发票
(按交易1美元给人民币1角3分钱的比例提成)
2指使控制的外贸公司做外贸合同
3通过“地下钱庄”完成境外资金入境、取得“外汇核销单”
(按总额1%提成)
去退税部门申请退税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周强 整合: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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