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10·9”系列特大毒品走私案查获海洛因一吨多 (资料图片 姚志德 埔关宣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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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案查获的海洛因摆满一个篮球场 (资料图片 姚志德 埔关宣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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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利用物流渠道贩毒日益猖獗,在刚刚过去的“6·26”国际禁毒日,这个挑战成为舆论关注的新焦点。
这是2009年秋天发生在广州的一宗特大走私毒品案,办案机关缴获了一吨多海洛因,把一个篮球场铺得满满当当!
这起新中国海关缉毒史上查获数量最多的走私海洛因案件,几乎“完美诠释”了犯罪分子是如何利用国际物流渠道实施贩毒的。
近日,一位办案检察官向羊城晚报记者首次详细披露这宗惊天大案的查办及公诉过程时形容:“真像是一部典型的‘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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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常的进口大理石
“广东佛山大理石很多,为何要千里迢迢进口?”海关人员正是抓住这个反常信息,开始了排查。
这是一宗海关总署缉私局一级督办案件,时任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的孟建柱、海关总署署长盛光祖等领导先后作出批示、指示。案件背景复杂,犯罪分子通过在大宗货物中夹藏高纯度毒品,再利用集装箱走私入境,涉案毒品海洛因数量高达1033.3公斤,创造了新中国海关缉毒史上的新纪录。
2009年10月9日下午,一个电话从广州市公安局缉毒部门打到黄埔海关,希望协查广州长舟公司在黄埔口岸的进口货物情况。但海关人员摸查后,没有发现该公司有进出口记录。
事情似乎可以到此为止,但联系近年“金新月”地区的毒情,海关人员觉得,虽然长舟公司没有进出口记录,但不等于没有这个公司。依托海关风险管理平台,利用多种技术手段,海关迅速获取了该公司的资料,发现该公司业务经理常与境外联系,商谈大理石进口事宜。
“广东佛山大理石很多,这种大理石质量粗糙,根本不值钱,为何要千里迢迢进口?”广州市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官王银梅参与了案件的公诉,她告诉羊城晚报记者,海关人员正是抓住这个反常信息,开始了排查。
2009年10月13日上午,黄埔海关缉私局根据线索,对广州方海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两个集装箱的大理石砖进行秘密查验,查获毒品海洛因545.28公斤!
随后,在代号为“秋风”的打击毒品走私专项行动中,黄埔海关面对每票货物多达三千件的巨额工作量,集中全关缉私警力,对来自“金新月”等毒源地的进口货物进行地毯式排查,先后在多票集装箱货物中查获毒品海洛因488.08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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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交付”钓到“大鱼”
在海关严密监控下,故意让藏毒货物入境,放长线钓到了大鱼。
“国外贩毒团伙通过从南亚等地出口大理石、亮石等普通货物作为掩护,分成多票,将毒品夹藏在货物中走私到我国。这种方式非常隐蔽,前所未有,当时海关最先进的H986机检系统无法发现异常,缉毒犬没有反应,只能通过人工查验撬碎货物后才能发现端倪。”一份内部材料披露。
2009年11月12日,负责进口5个货柜亮石的广州万拓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股东陈某,接到了同事杨小姐的电话。杨小姐通知说,海关查验货柜时发现有白色粉末。陈某随后向货物的承运人、外国人伊纳姆求证货物里是否藏毒,但对方表示“没有问题”。4天后,报关公司也通知说“货物没有问题”。
原来,黄埔海关缉私局对这票5个货柜的亮石查验时,发现其中藏有毒品,决定采取“控制下交付”的监控措施。“所谓‘控制下的交付’,就是在海关严密监控下让问题货物入境,目的是‘放长线钓大鱼’。”王银梅说。
2009年11月17日,一名南亚人克亚尼出现在广州白云机场到达厅。他当时只有22岁。
第二天,万拓货运公司的陈某收到了一个境外电话,是纳伊姆打来的。纳伊姆说他有个叫克亚尼的手下来中国看货,让陈帮忙带路。当天下午5点多,陈某见到了克亚尼。陈某记得很清楚,在去顺德的路上,克亚尼说他跟纳伊姆做事有六七年了,纳伊姆是个好老板。“克亚尼很少说话,看起来比较紧张,经常发呆,不知道在想什么。”
与另一名同案人商定雇请运输车辆等事宜后,12月20日,克亚尼跟车来到佛山市顺德区容奇大道毛纺仓库。按照纳伊姆的指令,他从仓库中挑选出有“1700-1740”数字标记的编织袋。
货车司机毛某军当时被雇请来拉货。他当天中午2点多到达仓库后,看到仓库里有很多蓝色编织袋装的东西,好奇心的驱使下,他试着拎了拎,感觉很重。“一名外国人先是在仓库看货,看得很仔细,而且神色比较紧张”。
一名现场搬运工注意到:“装货时,那名外国年轻人在旁边指挥,但不是按顺序搬,有些要搬,有些不用搬,感觉他好像知道袋子上有什么标记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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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处长卧底当搬运工
“这是新中国最大的一起走私毒品海洛因案件,整个篮球场都铺满了。”查获过程中,海关一位副处长扮成搬运工,亲手把毒品搬到仓库里。
装完货后,那名南亚人给了毛某军一张字条,上面写着送货地址:广州市白云区西槎路227号。回广州路上,毛某军还接到了一个外国人的电话,对方用中文问他到哪了,“好像十分着急。”到达指定的仓库后,已是晚上9点多了。
相关判决书描述,当晚,纳伊姆在电话中询问克亚尼仓库周围的环境和“安全状况”,克亚尼表示周围都是仓库,门锁上了谁都进不来。纳伊姆叫他找到编号为1706的袋子,把里面的东西取出来。
据克亚尼供述,袋子找出来后,在场的另两名外国人萨姆和矮个子黑人打开了袋子,将里面的滑石粉和石头倒在一个空袋子上。稍后,仓库老板从门缝送来2把锤子和3把裁纸刀。几个人轮流用锤子把石头砸开,然后用刀割开内层的白纱,从里面拿出一个白色透明塑料袋,装的是淡黄色粉末,然后把这些粉末放在一个黄色大塑料袋中。
这个过程中,萨姆询问取出来的是何物,现场那名黑人用非洲方言说是毒品。据萨姆供述说,他当时便感到害怕,说这事与自己无关,然后要离开。但当他走到门口时,却发现门被锁了。打了一个电话,没人接听。于是他爬到门上面去看,发现外面有很多人正在靠近仓库……
萨姆见状马上找地方躲了起来。而此时,外面进来了很多警察,他们用英语表明身份,叫大家不要动……
据介绍,共有9人先后因类似贩毒方式被抓,地点分布在广州市白云区、佛山市顺德区等物流业发达地区。一名非洲籍犯罪嫌疑人由于拒捕被当场击毙。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一起走私毒品海洛因案件,数量共1033多公斤。当时我们去看的时候,整个篮球场都铺满了。”王银梅边说边比划。她记得,查获过程中,海关一位副处长还假扮成搬运工,亲手把毒品搬到仓库里。
4
“中国不是毒品犯罪天堂”
庭审时,有犯罪嫌疑人表示,其所在的国家与中国是友好国家,希望“相互帮助”、“放一马”。
抓获犯罪嫌疑人后,按日期的不同,该系列案被分成4个案件分别起诉。
9名犯罪嫌疑人分别来自非洲、南亚等多个国家。由于语言、文化的差异,公诉过程并非一帆风顺。
担任公诉人的王银梅一开始便遭遇了难题。一些被告人身体很不好,有心脏病或高血压,能否如期开庭便成了首要的问题。为了体现中国的司法关怀,和法院协商后,最终决定在被告人住院地武警广东省总队医院的多媒体阶梯课堂就近开庭审理。
据介绍,庭审过程中,公诉人谨慎使用语言,充分尊重各被告人的宗教信仰和习俗,“连饭菜都是专门请人做的。”
庭审每隔几个小时,医护人员就给被告人注射治疗药物,这些措施得到了犯罪嫌疑人所在国驻广州领事馆的赞扬。
更大的难题还在于被告人的对抗情绪。“他们不愿意回答问题,还说遇到了刑讯逼供,或者声称翻译人员曲解其供述。”这种情况下,公诉机关对举证形式进行了调整,在多媒体上展示证据,还配备了专门的一级翻译,可以随时监听到整个过程,“完全公开了”。
令王银梅记忆犹新的是,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非常嚣张:“站起来,气势汹汹地质疑你的提问、质问你,反正你听不懂他在讲什么。”以至于旁听庭审的外国驻穗领事也对检方的指控产生了一些疑问。
“中国不是毒品犯罪的天堂。”王银梅在法庭上多次重复这句话。当时有犯罪嫌疑人表示,其所在的国家与中国是友好国家,希望“相互帮助”、“放一马”。“我们一般在庭上就这样回复:任何人触犯中国法律都将受到严厉处罚,不管来自哪里,这是原则。”
5
九名疑犯已有四人判死刑
此案查获的毒品,目标销售地是欧美,中国是中转地。真正的毒枭在国外包括买方和卖方,都是在公海上交易
时至今日,这宗特大走私毒品系列案的审理已经渐入尾声,法院目前已经判决了4宗案件中的3宗。9名嫌疑人中,因走私、运输毒品罪或走私毒品罪,克亚尼等两人被判处死刑,另两人被判处死缓,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还有3人尚未宣判。”
当了十多年公诉人的王银梅起诉了不少毒品案件,但她却表示,由于交易方式、手段都非常隐蔽,搜集证据特别困难,毒品犯罪是所有案件中取证最困难的一类。首先是发现毒品犯罪不容易,有时候即便发现了,在犯罪的主观认定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常见的是,一些嫌疑人总以“不知道里面有毒品”来抵赖。
涉毒犯罪嫌疑人也非常狡猾。相关资料显示,“秋风”专项行动中查获的毒品,目标销售地是欧美,中国是中转地。“就像典型西方大片中描述的情形一样。”王银梅在办公室里笑着说,真正的毒枭在国外包括买方和卖方,都是在公海上交易。
走私毒品的方式,也令不少检察官大开眼界。办案过程中,王银梅发现用来藏毒的大理石地砖质量很差,但犯罪分子却有办法将薄薄的石砖掏空,把毒品塞进去。“法庭上,被告人说‘我们都是这样做这种加工。”
“毒品运进来后也不可能马上就转走,这些毒品会被放到一些地方存放。毒贩都非常小心,不会马上验货,往往会把毒品原地置放十多天甚至一个多月,觉得没危险了才来动这些东西。”
“通过这个案子,我们还注意到一个问题,犯罪分子不是通过银行来中转资金。”王银梅说,犯罪分子会通过自己所谓的“财会公司”来中转资金。比如,一旦交易成功后,境外的公司会电话通知其在中国开设的分公司,让其拿一笔钱用来付款。
“如果通过银行,容易被查到,这个案子就牵涉到这个问题,这导致证据认定很难以这种所谓的借钱还钱的名义,犯罪嫌疑人自认很合法,如果不主动供述,法律上很难认定为违法。”王银梅坦言,这是目前的一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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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渠道成贩毒快车道
利用物流渠道实施毒品犯罪有风险小、成本低、方便快捷等“优点”,已成为一种新的犯罪路径。
这宗“国家级”毒品走私大案的背后,是利用物流渠道走私毒品越来越猖獗的现实。
据广州市检察院介绍,由于利用物流渠道实施犯罪有风险小、成本低、方便快捷等“优点”,这一手法已成为一种新的犯罪动向。
今年6月25日云南省启动的“全省物流寄递业禁毒宣传活动”披露,近年来警方破获的通过物流寄递渠道走私、贩运毒品的案件呈增长态势,从2008年到2012年,云南警方查获此类案件800多起,缴毒近1吨。
同一天,北京警方公布了一起通过快递运输毒品案件,在一包“高档茶叶”包裹内查获千余克冰毒,并追踪这个包裹抓获一名长期吸贩毒的犯罪嫌疑人。
据广州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披露,物流行业货物的交、收环节都在物流企业完成,毒品犯罪分子借此规避了“人带货”的高风险传统运输方式。犯罪分子在物流公司托运货物时,在合法的货物中夹藏非法物品,并故意在交寄前包装好,使物流公司难以当面验货发现问题。
一些熟悉物流运作的犯罪分子,还特意在深夜或物流公司发货前交运物品。因为这时的物流公司无暇仔细验货,同时,犯罪分子在托运单上谎报货物名称、不写真实姓名和地址,只留下可短期联系的手机号码,逃避追查。
王银梅说,2007年前后,利用这种方式走私、运输毒品的情况非常常见。2007年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通知,对毒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观明知的认定问题作了规定,即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就可以推断其为“主观明知”。之后,这种犯罪方式才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
此类犯罪多发还与当前物流业缺乏统一规范有关。王银梅介绍说:“物流公司一般收到货就赶紧发出去了,不会管到底是啥东西”。
这种现象令人担忧。广州市检察院认为,必须加强对物流公司的管理,特别是增强其对交寄违法违禁物品的识别技术和识别能力。另外,“在毒品犯罪中引入单位犯罪概念,避免给毒品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本报实习生王骏,通讯员刘韬、陈泽锋对本文亦有贡献)
董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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