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在向记者介绍污水处理厂占地情况及产生矛盾的原因。
南都记者 郭秋成 摄
南都讯 记者郭秋成 博罗县公庄镇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项目从6月4日开工以来,多次遭项目选址所在地松园村埔子小组赤田队部分村民阻挠,阻挠者认为镇政府在签订租地合同时,没有召集赤田队全体队员开会讨论,程序不合法。公庄镇政府认为已经取得了绝大多数村民的签名,程序合法。6月29日,部分反对者在阻挠施工时,当地派出所将6人带走协助调查,其中3人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被刑拘。
赤田队村民:未开全体会议,租地合同无效
赤田队村民代表骆志明反映,公庄镇政府在与该队签订租地合同前,没有经过开会讨论,镇政府联合松园村委会和埔子小组的干部,找了9名赤田村村民,通过请吃饭、给钱给烟等手段进行收买、诱惑,促使这9名村民在租地合同上签名。赤田队有38户人,人口共计183口,赤田队绝大部分村民反对,认为这9名村民不能代表赤田队签订租地合同,该租地合同无效。
骆志明称,基于此他们才阻挠施工。他和20多位村民代表要求项目应立即停工,并请司法机关介入调查;若政府要征收赤田村土地,一定要召开赤田队村民会议进行讨论,签订有效合同,将耕地补偿款全额发放到村民手中才能动工。
镇政府:部分村民带头违反协议,聚众闹事
昨日,公庄镇政府解释称,为确保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项目建设顺利进行,该镇与项目土地使用权涉及的农户进行沟通。今年3月20日相关农户初步同意出租该土地,土地使用权涉及农户35户,已有34户同意,并在《同意出租土地兴建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签名表》上签下名字(共37人);今年5月14日,该镇与土地使用权涉的农户代表签订了《关于租赁土地兴建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的协议书》,协议规定土地租赁时间为2013年6月至2038年6月,租赁面积为16.82亩,租金为每年18502元,每3年递增10%,每6年支付一次,并一次性向相关村民支付复耕费168200元。
公庄镇政府表示已于5月14日将复耕费和第一期(6年)的租金支付给了原赤田生产队队长骆雨洪(骆雨洪后被该生产队所谓的几个村民代表私自罢免),现任赤田生长队队长骆志强(未经选举而私自推选出来的)还未与其完成交接,款项还未能发到每个农户手中。
公庄镇政府认为,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项目的整个征地过程依法依规,并不存在举报人所说的“副镇长不允许赤田队开家长会讨论”、“收买、诱惑9名村民在租地合同上签名”等事,更不存在“恐吓、威胁村民”的情况。相反,赤田生产队的部分村民带头违反租赁协议,聚众闹事,无理阻挠施工,严重拖慢工程进度。
进展: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刑拘3人
为确保项目能早日完工,在多次劝说无效后,警方于今年6月29日上午将带头闹事的6名村民带离现场协助调查,带离现场过程未发生肢体冲突,也未造成任何伤亡。警方已对其中3人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进行了刑拘,其余3人因身体原因暂时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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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庄污水处理厂
公庄镇的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选址在公庄镇松园围村埔子村小组麻子伯公(地名),占地面积16.82亩。其中4.82亩的耕地,将作为湿地绿化用地,其余12亩为坑塘、林地、园地、自然保留地,建筑物建于坑塘和自然保留地上,占地204平方米。今年6月4日该项目正式动工。
作者:郭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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