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谢红梅 昨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珠海举行了相关宣传启动仪式。新法中,关于“家庭成员应当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的规定,引发珠海市民热议。
昨日上午8时,启动仪式在老年人自编自演的舞蹈中拉开序幕,演出节目的主角都是年逾花甲的老者。启动仪式后,珠海将开展为期1个月的宣传新法活动,印发老年法宣传册、举办老年法知识竞赛、开展讲座等。
演出后,主办方在柠溪文化广场举行了普法宣传活动。上述法规对家庭赡养与抚养、老年人社会保障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此项条款被解读为“不常回家看老人将属违法”,引发多方热议。
市老龄委人士表示,新法旨在社会弘扬敬老尊老的风尚,“常回家看老人”应该更多地从道德层面予以引导;也有市民表示,关心老人是自古以来的传统,写进法律是一种倒退。
[观点对对碰]
陈姨(年逾六十,来自东北):我从东北来千里之外的珠海定居,就是为了离独生女儿近一些,方便老来照顾。如果法律硬性规定有效,是否意味着今后老年人不用被迫跟着孩子们迁居了?但法规里没有写明子女不看望老人将面临何种处罚,难道子女因特殊原因不回家探望要被判刑?
刘鹏(90后,大学生):孝顺老者是应有之义,从古至今这是古训,写进法律难道是默认了敬老的世风日下,从道德层面上升到法律规定是一种倒退。
王先东(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将看望老者写进法律,是符合国家特殊发展阶段的现实 当前社会变迁快,很多子女和父母两地分居,老年人的情感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但该法规执行起来也有一定的难度,首先是没有具体的量化处罚标准,其次尚需要其他的配套法规来相衔接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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