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记者 黄丽嫦 余玥
商务部决定自7月1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葡萄酒进行反补贴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补贴调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据商务部网站透露,早在5月15日,商务部收到中国酒业协会代表国内葡萄酒产业正式提交的反补贴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葡萄酒进行反补贴调查。
商务部正式“立案”
商务部网站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以下简称反补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今年6月5日,商务部已就有关反补贴调查事项,向欧盟欧委会发出进行磋商的邀请。而在6月17日,中欧双方进行了磋商,此后欧盟欧委会提交了书面评论意见。
根据公告,商务部此次依据反补条例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有关情况、中国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申请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申请调查地区的有关情况等进行了审查。同时,商务部就申请书中提供的涉及补贴、损害及补贴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等方面的证据进行了审查。申请人提供的初步证据表明,申请人中国酒业协会代表的葡萄酒总产量在2009年、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均占同期中国同类产品总产量的50%以上,符合反补条例有关国内产业提出反补贴调查申请的规定。且申请书中包含了反补贴调查立案所要求的内容及有关证据。
若征税对中国总体供求影响不大
据商务部相关负责人称,中国调查机关对此次调查将严格遵守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并符合WT O相关规则的要求。商务部在调查过程中将遵循公开、公平、透明原则,充分尊重各利害关系方的法定权利,在客观事实和相关法律与规则的基础上,做出客观、公正的裁决。
瑞银证券分析师认为,如果对欧盟原产葡萄酒加征“双反”关税,对中国葡萄酒总供求不会有大影响。目前中国每年产葡萄酒约138 .2万吨,进口葡萄酒约42 .5万吨,其中进口自欧洲,澳大利亚,美国占比分别为68%、10%、4%。瑞银证券分析师认为,征税或将减少该地区进口,但增加其他地区进口,总量无忧,结构调整概率较大。同时认为香港将不受大陆征税影响,消费者可能转向香港购买欧洲产酒,进一步强化香港的交易中心功能。
[业界观点]
不论遭遇怎样的大环境,机遇总是存在的。目前葡萄酒行业必须要面对的变化是,总体上,消费人群从官方转向大众,消费品种从高端走向中低端。
“双反”将为国内葡萄酒生产企业创造一个相对公平的成长环境,虽然对国内企业来讲是利好,但国内葡萄酒企业提高自身产品品质和竞争力才是根本。
国内葡萄酒生产企业应充分利用这一时机强身健体,增加葡萄酒品种、降低葡萄酒产品风险,提高竞争力。国产葡萄酒应从品酒会、酒庄建设等多方面提升品牌价值。
作者:黄丽嫦 余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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