撑台脚男女老少大事小事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昨起实施,其中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精神需求,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百善孝为先,原本的道德问题上升到法律规范,引起热议。
@H i-高小宁支持新法:应该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既然我们已经长大,就应该多一份承担。
但更多网友评价新法是“奇葩”。@假装在西安发出一串问号:怎么监控?怎么执行?谁不想多陪陪家人?工作不忙吗?交通方便吗?路途遥远咋办?路费太贵咋办?
@马志海发起微博征集:违法人士想必有不少,有投案自首的么?@烟花成烬“自首”:按律我也该判刑了,快两年没见父母了,不知道打电话算不算看望?
@致诚佟丽华陷入沉思:这样的法律看似美好,但其实是罂粟。不仅保护不了老人,更淡化了法律的权威。探讨法律本身,@小喵想去看海认为这条法律界限模糊:“关心老年人精神需求”,有衡量依据吗?在法律中“常”是什么意思?
@燕姐窝窝总结说:我也好奇这个量化标准?或者说这是给老人的一种权利,如果孩子经常不看望老人,老人可以保留起诉的权利。在实际操作中可能是民不举官不究。如今的社会风气之下,立法也是无奈之举。@墨-默-沫念及父母恩:爹妈怎舍将你告?(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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