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韩成良 廖蔚 寮步一家具厂老板,去年一开业就开始拖欠工人工资,近一年来共拖欠工资40万元。市人力资源局下发整改指令书后,为逃避支付义务,竟迅速将工厂偷偷转手。今年年初,该老板被警方抓获。日前第一法院审理该起案件,但未当庭宣判。
据公诉机关指控称,去年3月,周俊在寮步镇牛杨村挺丰工业园经营汇金家具有限公司。由于汇金家具有限公司订单不足,产品质量达不到顾客的要求,开业次月(2012年4月份)公司就开始拖欠员工工资。经营期间,周俊不断聘请员工并拖欠新员工的工资。
今年1月份,周俊公司不得不停止生产,拖欠员工黄某等十多人工资共计约40万元。市人力资源局于1月17日下达《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周俊于1月22日前发放所欠工人工资。然而在1月22日当天,周俊还将其厚街镇的一间皮革店转让给他人,当日入账的7万元转让费也偷偷打到自己妻子账户上。期间,周俊没有给工人发拖欠已久的工资。1月28日上午10时许,公安人员将周俊抓获归案。日前的庭审中,周俊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表示认罪。法庭将择期对此案进行宣判。据悉,这是第一法院审理的辖区首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广东林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称,2011年5月,新修改的刑法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纳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一般5000至1万元就可追究刑责),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该罪名最高量刑可判有期徒刑7年,不过东莞这两年的相关案例仅有一两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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