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图:C FP 南都制图:张许君
南都讯 记者吕婧 通讯员 兰辉 陈文星 胡诗婕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简称新法)昨日起正式实施,中山边检站昨天在口岸执勤现场开展了新法宣传推介活动。中山市有大量华侨,据介绍,新法对华侨出入境管理作出调整,华侨在国内可以凭借护照证明其身份。
此前华侨定居要向公安机关申请
据了解,中山市有80多万海外乡亲,分布在世界90个国家和地区,主要聚居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马来西亚、新加坡、新西兰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共成立了200多个中山社团。这些海外乡亲中有大量是华侨,昨天生效的新法对华侨出入境管理作了两方面较大的调整。
据中山边检站介绍,新法改革了华侨回国定居审批制度。根据过往法律,华侨在境内申请回国定居,向拟定居地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省级公安机关核发回国定居证明。考虑到侨务部门是华侨事务的专门管理机构,由其负责受理审核华侨回国定居申请,能够较好地把握侨务政策,且便于华侨办理相关手续。因此新法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提出申请。
无户口华侨不再“证明身份难”
另外,以往华侨在国内常常碰到证明身份难的问题,此次新法明确了华侨在国内可以凭本人护照证明其身份。中山边检站介绍,由于华侨在国内无户口和居民身份证,而以往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华侨在国内可以凭本人护照证明其身份,其在国内工作、生活和从事其他活动时受到一定影响。为解决华侨证明身份难的问题,新法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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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实施的新法律法规
1、子女“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该法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新法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为老年人随配偶或者赡养人迁徙提供条件,为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提供帮助。
2、劳务派遣公司准入“门槛”提高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7月1日起与《劳动合同法》同时实施,实施办法决定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实行行政许可,将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0万提高到200万。
同时,由人社部负责对全国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社部门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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