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市户籍人员
办理出入境证件指南
受理对象
(一)在重庆市连续就业一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和重庆市内全日制高等院校的非本市户籍在读学生。
(二)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三)非本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四)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且在重庆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五)在重庆市居住6个月(含)以上,且需要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申请再次赴台同类签注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为自受理申请材料后3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
非本市户籍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申请条件和资料请扫描魔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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