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日电 今天上午8时30分,“上访妈妈”唐慧诉永州劳教委案二审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4月12日下午,永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当庭判决驳回唐慧的行政赔偿请求。之后,唐慧再次寄出行政上诉状,向湖南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
唐慧表示,自己在5月18日收到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湘高法行终字第26号文件,文件包括受理案件通知书、合议庭告知书等。通知书中称,湖南省高院已收到唐慧的上诉状,经审查,唐慧的上诉符合法定条件,湖南省高院已予以受理。
2012年8月,不满未成年女儿被强奸及强迫卖淫而坚持多年上访的唐慧,被送进劳教所,引发广泛关注。之后,湖南省劳教委对其撤销了劳教决定。被解除劳动教养后,唐慧随即提出申请国家赔偿。2013年1月5日,永州市劳教委驳回了唐慧的请求。
1月22日,唐慧向永州市中级法院,正式对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提起行政诉讼。
唐慧在行政赔偿起诉状中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请求判决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赔偿给原告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1463.85元人民币;二是请求判决永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向原告进行书面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唐慧表示,女儿尚在念高二,为了不影响孩子学习及勾起女儿对伤心往事的回忆,自己起诉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一案,没有向女儿透露过。不过对湖南省高级法院的二审,她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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