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姚宏伟 报道
市统计局昨日发布本市外来农民工婚育情况报告。数据显示,八成农民工已婚,平均生育1.5个子女,其中逾八成夫妇选择了共同来沪。报告也显示,外来农民工夫妻长期分居或是独身在外,以及留守儿童已经成为了不容忽视的两大问题。
人口统计资料显示,2012年末,本市外来常住人口为960.24万人,占全部常住人口的比重已达40.3%。本市外来常住人口中,逾7成为农民工(即16周岁及以上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村劳动力)。
过半人认为生男生女都一样
数据显示,本市外来农民工中,已婚 (指有配偶并领取结婚证)的占80%,平均年龄为38周岁;未婚(指从未结过婚的人)占15.2%,平均年龄23.5周岁。
在未婚群体中,男性占54.1%,女性占45.9%。男性农民工已婚率达80.2%,未婚率15.4%,分别高出女性农民工0.9个百分点和0.8个百分点;女性农民工离婚、丧偶等略高于男性。年龄还小成未婚主因,愿在沪择偶的占一成以上。而在已婚群体中,配偶是老乡的占90.5%。调查反映,相近的生活习性、适宜的地域范围和互相交织的人脉关系是多数人择偶的参考因素。
调查中发现,本市已婚外来农民工平均生育1.5个子女。从生育情况看,生育1个子女的占47.2%,生育2个子女的占39.3%,生育3个子女的占6.6%,生育4个及以上子女的占1%,尚未生育的占5.9%。另外,逾七成被调查者认为生育 2个子女较好,并且对子女的性别偏好并不明显,认为生男生女都一样的占58.6%。
逾八成夫妇共同来沪
由于观念转变,越来越多的已婚外来农民工更加注重生活质量、情感需求,更多选择举家共同来沪工作。调查显示,本市已婚外来农民工中,夫妇共同来沪的占82.2%,在沪共同居住的占76.6%。
本市未婚外来农民工中,希望配偶是同乡人(包括同村、同县和同省)的占30.7%,希望是上海人的占1.9%,希望是外省市的占1.9%,表示只要符合自己的择偶条件或标准,无所谓对方是哪里人的占65.5%。
在已生育子女的本市外来农民工中,期望子女来沪读书、生活、发展事业的占69.2%,希望在老家生活的占19.1%,希望去其他省市发展的占11.7%。其中80后新生代农民工父母期望子女来沪发展的比重为73.8%,高出平均水平4.6个百分点。
分居两地与留守儿童成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夫妻长期分居或是独身在外、留守儿童已经成为了两大不容忽视的问题。
调查显示,本市已婚外来农民工中,夫妇没有共同来沪的占17.8%,虽然共同来沪但未共同居住的占5.6%。两者合计,分居的已婚外来农民工占23.4%。由于一部分外来农民工不愿长期生活在孤独中,可能选择其他方式来解决“性饥渴”问题,从而带来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另外,本市已婚外来农民工子女留守老家的占53.8%,其中14周岁以下的占67.3%。农民工未成年子女特别是留守儿童的抚养和教育问题已成为城市化进程中不可回避的一大问题。
上海作为全国省份中最大的农民工输入地,有必要加强此类问题研究并提出相应对策,在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方面作出特大型城市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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