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先生:5月初我和家人到樟木头大道边上一楼盘看房,觉得环境不错就交了2万元的认筹金,5月11日楼盘开盘时我们没看中就走了。后来一个销售人员给我们打电话说有套户型和位置很好的房子,客户不要了,让我们去看看。问明了房子的产权以及相关情况后,我们就下定了,销售人员当时清楚地告诉我们房子的产权是70年,事后我在国土部门的网站上看到房子的产权只有50年,于是我就致电去确认,一黄姓销售人员告诉我说产权期因为开发商补齐了地价已经增加到70年了,让我放心。5月19日我交了首付款与开发商签了约,谁知合同上房子的产权期竟然还是50年。我觉得被骗遂不想再要这套房子,谁知开发商竟称是我单方面违约,只退还我首付款,拒绝退还我的2万元定金。
走访及回应:昨日下午记者找到了余先生所说的楼盘,目前该楼盘正在热销之中。据楼盘市场发展部一负责人称,早在开盘前以及销售期间,公司已经在销售点公示了楼盘相关情况,其中就包括产权期,可能是余先生及其家人没有看清楚才造成这种误会。在他看来,公司已尽到了告知义务,按双方签订的合约,余先生最后不想购买所预订的房屋属于单方面违约,因此公司有权拒绝退还余先生的定金,建议余先生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至于有销售人员”误导“其房屋产权有70年一说。该负责人称,接待余先生的销售人员可能是合作公司的员工,不排除是为了业绩而误导余先生的可能,他们愿意按照法律诉讼后的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昨日下午,余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他已经
委托了律师对该楼盘进行诉讼。
跟进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