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程贤淑报道 晚报制图 任萍
又见恶犬伤人! 6月13日晚,青浦一工厂类似藏獒的大型犬连咬4人后被警方击毙;6月27日,一名3岁半女童在辽宁省大连市某工地被院内蹿出的一条黑色藏獒咬断气管,经抢救无效死亡……
接二连三发生的烈性犬伤人事件,不禁让人再次将眼光关注到犬类管理和执法上。像上海这样的特大型城市,大型犬只饲养究竟该如何管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上海未免疫、未办证的犬只数量庞大,尽管上海对养犬管理有明文规定,但目前对无证犬处罚还面临“执法难”的瓶颈。有市民呼吁,各小区根据养犬条例制定的养犬公约,希望能通过相关程序落到实处。
【现状】
养犬管理仍需加强 “执法难”面临瓶颈
“现实生活中,人们带着大型犬出门时往往不会想起要给它戴嘴套,有的甚至连牵引带也没有。至于挂犬牌就更罕见了。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丁伟说,目前养犬条例的执行力确实不够,相关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
来自公安部门的有关信息显示,上海不文明养犬行为未得到根本遏制。一户养两只以上犬只、饲养烈性犬的现象依然存在。养犬人不为犬只挂犬牌,携带犬只外出不束牵引带、不为大型犬只戴嘴套、不清除犬只粪便等现象仍很普遍。少数养犬人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不配合、有抵触,有的甚至纵狗恐吓执法人员。
对无证犬处罚还面临“执法难”的瓶颈。 “一条无证犬在小区里闲逛,如果无人举报,或者没有确切的证据,很难认定。”闵行公安分局养犬管理办公室的有关人员曾在人大调研会上作如上表述。
而面临众多的养狗人,对未戴嘴套、未挂犬牌、未束牵引绳等行为进行处罚,似乎也很难真的动真格。有关责任人则公开表示,“各职能管理部门出于新老养犬管理政策平稳过渡方面考虑,客观上侧重于"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柔性管理"措施。尽管市养犬管理领导小组的实施意见明确,200元以下罚款适用当场处罚,但这种相对简便的方式也未得到实际执行。 ”
【对策】
社区制定自治公约 互相监督文明养狗
为减少养狗发生的邻里纠纷和咬人事件等,目前不少上海社区都根据养犬条例实行居民自治精神,文明养狗。其大体方式分别为成立养狗俱乐部和签订养狗公约。“能否在小区里专设一个狗狗排便区,减少粪便污染”、“狗狗如果没有拴绳,头一次发现警告、第二次就要罚款? ”不少小区都曾召开过类似的养狗会议。
小区内凡是养狗的居民都鼓励信息登记,发放问卷调查,参与讨论,在小区内划一个专门遛狗的区域,成了当前很多小区的普遍做法。而养狗人出门需随身携带塑料袋,以便随时清理粪便、狗狗乘电梯要尽量避人等,都已写入了养狗公约。丽园路上的黄浦新苑“养狗俱乐部”甚至给每只犬都上“电子档案”。
养狗俱乐部的工作,包括督促犬主登记、防疫打针;要求犬主及时处理狗粪,不养烈性犬等。在个别社区,甚至用将居民不文明养狗行为上社区不文明黑榜单的方式,促使居民们遵守养狗公约。 “养狗、养猫的矛盾目前在社区内很突出。”来自南京西路社区的市人大代表郑维琴表示,该社区内一些居民区内居民已签订了养狗公约,他们正打算进一步让养狗居民成立一个养狗志愿者协会,希望能够通过志愿者互相监督、自我管理的方式,解决不文明养狗现象。 ”
【建议】
提升养犬公约的合法性和约束力
但郑维琴表示,目前社区与政府之间的信息还不够流畅,哪些养犬人办了证、防过疫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与社区没有共享。“如果能做到基本信息的充分采集和资源共享,居民养犬的自我管理能力将大大增强。 ”
针对一部分小区的养犬公约仅仅是对养犬条例内容的简单重复。一些关心小区公共事务的居民表示,小区既然决定制定养犬公约,就不要草草了事,而要充分听取居民意见,通过推动社区自治,使养犬公德建设早日走上正轨,使小区养犬公约成为社区居民们认同和遵循的规范。“如果养犬公约只是由个别居委干部成文张贴,而没有通过居民大会、业主大会等程序,这样的公约就失去其合法性和约束力。 ”
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节选: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只。
单位因工作需要饲养犬只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犬笼、犬舍和围墙等圈养设施;有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有健全的养犬安全管理制度;单位所在地在办公楼、居民小区以外。
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应遵守下列规定:为犬只挂犬牌;为犬只束牵引带,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两米,在拥挤场合自觉收紧牵引带;为大型犬只戴嘴套;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的,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单位饲养的烈性犬只因免疫、诊疗等原因需要离开饲养场所的,将其装入犬笼;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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