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3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12岁香港女童在社交网站认识育有10岁女儿的惩教署惩教助理,电话通话间向对方炫耀性经验,不料惩教助理要挟要报警告发其男友,相约女童见面后,在商场厕所拍下女童裸照,又大肆非礼对方,男子2日在区域法院认罪。
40岁被告林碧虎,任职于香港惩教署二级惩教助理,案发时驻守荔枝角收押所,他昨承认刑恐、制作儿童色情物品及向16岁以下儿童作出严重猥亵行为3罪。
辩方昨透露,已婚的被告不欲女儿得知案件,但女儿一次在同学家中上网时,赫然得知此消息,情绪大受影响。惩教署发言人表示,被告已被停职,署方会按照机制处理,研究判辞后会跟进。
被告与12岁的X去年12月在社交网站认识,两人多番以电话及短讯交谈,今年1月X向被告炫耀性经验,不料被告称已将对话录音要求见面。
两人于1月13日见面,被告出示委任证表明是惩教人员,并称要拍照证实X曾发生性行为,否则会报警拘捕其男友。
两人到商场厕所后,被告脱去X的衣服,且不理会对方正值经期,以手机拍下对方裸照,并非礼女童。X两日后因感困扰,向女同学及男友倾诉,其后告知母亲,母亲报警揭发事件。
辩方昨表示,被告曾因感情问题两度自杀,被告拍下X的裸照,仅是突然兴起的念头。案件押后至7月31日判刑,以等候被告的背景、精神、心理及X的创伤报告,其间被告还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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