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7月3日电(记者 李丽静 刘金辉)从本月起,河南实施公租房新政:降低公租房准入门槛,群众申请公租房没有收入、户籍限制。
为加大中低收入人群居住保障力度,从2011年起,河南省政府明令:今后,商品住房开发要按照不低于规划建筑面积10%的比例配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40%的公租房要建在城市的中心城区。
根据这一要求,今年,河南省将新开工保障房40万套,基本建成30万套。目前,河南省已经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根据要求,各地将制定明确的轮候规则,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城镇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全部纳入公租房保障和轮候范围,不得设定收入限制。
为保障公租房申请公平,河南省规定各地首先要在主管部门的网站公开住房保障信息,做好现行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程序、准入条件的宣传与介绍。如果分配政策、标准有变,10个工作日内要在当地媒体公告。申请公租房者的申请审查信息、房源分配结果也将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没有有效投诉方可签订配租合同。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7月1日,郑州市配合新政出台,面向社会供应18782套公租房,并在全市设立600多个社区报名点接受申请,个别报名点出现“爆棚”现象。根据新政,目前郑州市实施用工备案的80万人中的住房困难人员均可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申请人最快将在9月底入住公租房。
作者:李丽静 刘金辉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