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展示伤人石块。 董建国 摄 |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董钊 通讯员 董建国) 日前,一辆客车在行驶过程中,车轮轧到石块,将路过的一位老人崩伤,造成身上多处骨折。
7月2日上午,在历城交警大队大桥中队,开了20多年大客车的司机尹先生说:“这事谁摊上谁倒霉,相比而言,人家老太太更倒霉。”
就在大约两周前,他驾驶一辆载有29名乘客的大客车,在途经历城华山卧牛山中村时,客车右前轮轧到一块20斤左右的“济南青”大理石,从背后砸中了一名68岁的老太太,导致老太太锁骨、肩胛骨和8根肋骨骨折,至今仍躺在医院里。而据尹先生介绍,他在驾驶过程中并不知情。
交警表示,6月17日上午,一名陈姓中年男子来到历城交警大队大桥中队报案称,当天早晨,他68岁的母亲王老太在路上行走时,被一块飞来的大石头从背后砸倒在地,人已经送往医院。据多名目击村民称,这块石头是一辆过路大客车车轮轧起来的,大家没有记下大客车车牌号。
接到报警后,大桥交警中队民警立即驱车赶到事发地,只见现场有一块大约20CM×30CM的“济南青”大理石,上面轮胎印痕清晰可见。交警将这块石头带回交警队,并调取沿路监控追查肇事大客车的信息。经调查,锁定车牌号为鲁AD13××的大客车为嫌疑车辆。交警将这辆车的轮胎与石头上遗留的印痕进行取样,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证实该车为肇事车。
受害人王老太被紧急送往济南市第三人民医院治疗。
“幸亏她个子高点,石头砸中了肩胛骨,要是个子矮一点的话,石头砸中头部就更危险了。”事后交警表示,这起事故给老太太带来了较大伤害,不过从性质上说,事故并非交通肇事,而是交通意外事故,驾驶大客车的当事人不承担交通肇事逃逸责任,而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目前,受害者已经向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程序,涉事大客车被扣押。
作者:董钊
董建国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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