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纪委称将依法院终审结果进行处理
早报记者 仇锋平
温州龙湾区民政局原副局长池秀媚起诉企业主陈飞燕夫妇,要求归还2010年以来的21笔借款,本金8493万元,加上利息超过1亿元。此事曝光后引来一片质疑:一名科级干部哪来这么多钱?昨天,早报记者从温州瑞安市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一审判决陈飞燕夫妇偿还池秀媚本息8540多万元,陈已向温州中院上诉。
陈飞燕告诉早报记者,池秀媚借给她的钱,月息多为3分(3%,即年息36%),有些达6分。
池秀媚在借钱给陈飞燕的2008-2012年任区民政局副局长、主任科员。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池秀媚是否涉嫌违法?昨天,龙湾区纪委有关人士告诉早报记者,去年9月陈飞燕向区纪委检举池秀媚后,区纪委进行了核查。根据调查和法院审理情况,目前认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证据不充分,同时,没有他人反映池秀媚有其他违纪行为。鉴于案件还在上诉期,对一审判决提到的高息借款,将依据终审判决结果按规定处理。
退休一月后起诉追债
池秀媚1960年出生,2003年11月-2010年12月任龙湾区民政局副局长,分管社会组织、婚姻登记、收养等社会事务,2010年12月起改任主任科员,2012年7月退休。据了解,池秀媚任副局长期间的年收入在7万-9万元。
陈飞燕表示,2007年两人相识,一度亲如姐妹。次年,池秀媚称筹了很多钱,有需要可以向她借。随后,陈飞燕陆续向池借钱,借期多为几天或3个月,最多半年,2010年开始要求每笔写借条。那时起,每次陈还钱后池秀媚都称撕了借条,“大家这么亲密,我就相信了,何况还有银行汇款凭证。没想到她根本没撕掉借条,去年8月还以此为"证据"起诉。”
不乏公务员吃利差
据陈飞燕介绍,池秀媚的钱很多借自亲戚、朋友及社会机构,借入月息在1-1.5分。而瑞安法院审理查明,池秀媚借出资金的月息多在3分,有些短期借款最高至6分。
去年9月,陈飞燕向龙湾区纪委举报池秀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区纪委随后从两方面进行调查:池秀媚借贷资金的来源、有无利用职权从借贷中谋取利益。区纪委称,根据核查和法院审理情况,池秀媚借贷巨额资金由丈夫多年经商收入和亲朋好友等的借款组成,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证据不充分;未发现池利用职权在借贷中谋利,也没有他人反映池有其他违纪行为。至于一审判决提到的高息借款行为,因案件还在上诉期,将依终审判决结果,按规定调查处理。
温州民间借贷活跃,有些人以吃利差赚钱,其中不乏公务人员。借钱给池秀媚的债主,有不少也认识陈飞燕,但宁肯让池吃利差,也没有直接借给陈飞燕,原因之一是池的公职身份令人“觉得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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