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3日讯(通讯员 栾云海 记者 刘腾腾) 向工地索要自己被拖欠的1600元的工资无果后,3日一早,一名工人爬上工地一处10余米高的塔吊,扬言如果不给钱自己就跳下去。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工地最终将拖欠的工资还给了这名工人,民警随后对这名工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3日5时50分许,城阳公安分局正阳路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城阳区15中对面某工地有一名工人因索要拖欠工资不成爬上工地塔吊。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一名男子正摇摇晃晃地站在工地塔吊上,所站位置距地面十余米。据周围工人介绍,爬塔吊索要欠薪的男子姓陈,今年50岁,两个月前到该工地打工。因结账时被包工头拖欠了1600元工钱,陈某多次索要无果,就爬上工地塔吊,扬言如果不给钱,就跳下去。
了解情况后,民警分析认为陈某并非真的要跳塔吊,只是想通过这种方式索要工资。为了防止发生意外,民警一边联系与陈某交好的工友对他进行劝说,一边寻找建筑公司的负责人。经近一个小时的劝说,陈某终于答应从塔吊上下来。
民警将陈某和建筑公司的负责人带回了派出所进行调解。经双方协商,工程承包人王某同意付给拖欠陈某的工资1600元。
随后,民警对陈某采取过激的方式索要拖欠工资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陈某最终承认了错误。
作者:栾云海
刘腾腾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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