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资料图片 吴万生 摄 |
羊城晚报记者 黄璨 实习生 李锦媛
猴子杂耍、海豚顶球、鹦鹉叼硬币……这些精彩的动物表演再次遭遇禁令。7月2日,国家住建部出台《全国动物园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再次重申“杜绝各类动物表演”,一石激起千层浪。
逛动物园看动物表演已经成为不少广州市民休闲活动的重要选择之一。据了解,目前广州动物园、广州海洋馆、长隆野生动物世界、广州鳄鱼公园等地仍有各类动物表演。专家认为,动物表演是长期形成的文化,片面禁止将影响文化传承;而保护动物,业内需形成共识并建立制度保障。
广州:每天数十场动物表演
2010年10月,住建部曾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园管理的意见》,要求全面清理各类动物表演项目,坚决禁止和取缔有悖动物园公益性质的行为。今年7月2日,住建部出台《纲要》,提出杜绝任何侮辱、虐待、恐吓殴打动物的行为,杜绝各类动物表演。
羊城晚报记者在广州动物园、海洋馆、长隆野生动物世界等官方网站了解到,目前,广州每天均有数十场的动物表演正在进行。其中,广州海洋馆有美人鱼表演、潜水戏鱼、人鲨共舞等表演,每天四场;在广州动物园行为展示区,黑熊高空杂技表演、驯虎表演、鹦鹉“骑技”表演、黑猩猩架子鼓表演等每日循环演出;长隆野生动物世界的《功夫白虎》、《小象王子》、《Q版西游记》等表演每天2-3场;而广州鳄鱼公园也举办动物合家欢表演、海狮表演、水禽表演、鳄鱼表演、小猪跳水表演等9项演出。
《纲要》是否只约束各地由旅游园林部门和住建部门管理的动物园,对个人投资的野生动物园以及没有动物园字眼的场所不受限制?羊城晚报记者仔细阅读《纲要》全文后,没有找到明确答案。《纲要》内仅提出北京动物园、上海动物园、广州动物园等动物园行业中心动物园以及各省会城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动物园为地区中心动物园需承担的发展职责。
羊城晚报记者特别致电广东长隆集团,但长隆方面称,话题敏感不便回应,且集团未有针对此《纲要》的具体决策。
坊间:对“禁演”有弹有赞
时隔两年,重申禁演令,坊间有弹有赞。
禁演令得到了不少动物保护组织和个人的支持。微博“小林尊祖安姐”对《纲要》的出台竖大拇指:“赞成!动物表演就是将人类的快乐建筑在动物的痛苦身上。动物本应快乐在森林生活,而不是生来表演的!保护生态,拒绝观看动物表演!”微博“大灰狼斯诺诺”认为,不仅要出台《纲要》,还需立法并落实。
但不少网友提出质疑:保护动物需要对动物表演一刀切的禁止吗?“人们的素质正在不断提高,关爱动物正成为自觉行为。只要在训练动物时,管理人员按照训练的原则不伤害,不殴打,不强迫,合理训练就好。”网友“达达兔和达达狼”表达这样的看法。
还有网友认为,动物表演可以让小朋友们喜欢动物并爱护动物。
多数人都认为,对于动物表演是否属于虐兽应有更深入的讨论,引导人们爱护动物,与动物和谐相处,要比生硬的禁令更有意义。
专家:可将动物表演作分类
禁演令一再重申,动物表演依旧继续。为何动物禁演有令难行?
权威野生动物专家胡慧建认为,动物表演是一种重要文化。“训练动物表演十分讲究,驯养员需要非常了解动物生理结构、智力能力、本能反应等知识,训练过程讲究科学性,若放弃动物表演,意味着相当大一部分的知识将被放弃。”简单禁止动物表演,不如提高动物“福利”,例如提供充足的活动空间、可供动物玩耍的设施以及不强迫动物做其不愿做的事。“动物和人一样,根据其贡献,提供相应的生活、食物、居住条件;并且建立动物档案,给动物身份,在提供待遇时有据可查;而且,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对虐待动物行为进行处罚。”胡慧建说,但目前,对于野生动物“子二代”、“子三代”的保护,法律仍是一片空白。
有专家提出,应对动物表演进行分类,而不应该“一刀切”:像海豚、灵长类动物、猫狗小鸟这样纯观赏类、并且不存在危险训练的动物表演应该保留,可以激发小朋友对动物的关心爱护和对大自然的好奇心;对于训练较为危险,并且容易对动物产生伤害例如钻火圈等的表演,就应该严厉禁止。
黄璨、李锦媛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