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嘴八舌
新闻回顾:从本月起,台山的劳动者如果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如果违反规定并逾期未改的,将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不过台山目前仍然有不少工地没有发放高温津贴。(6月28日南方都市报台山读本)
让高温津贴变身实实在在的制度红利,劳监等部门深入一线检查理所当然。罚款轻微不说,单一的惩戒难以彻底“治病”。其实,除了建立黑名单、在媒体曝光、设置市政工程招标红线之外,完全可以通过缴纳津贴保证金等形式,让企业不得不遵守契约。
另外,像工地的劳动者流动性大,身份证监管很难实现,善待劳动者举报不失为制约力量。但要破除劳动者不敢当“秋菊”的尴尬,必须破除维权成本高甚至“自我损害”的困境。一旦查实不仅要求企业按规定补发,还应惩罚性赔偿弥补工人的损失。这样即使讨说法被炒,工人也不吃亏。如果以失去工作等代价获得,劳动者只得选择沉默,所谓的“怒其不争”过于标签化。
讨论高温津贴发放时,必须把高温防护放在更重要的位置,只有一次的生命更要尊重和呵护。重庆规定当温度达到35摄氏度时放“高温假”,广州市也曾发出中午12时到下午3时禁止裸露在阳光下作业的通知,看来完全可以推而广之。无论监管如何创新,核心是守住违规代价远高于所获好处的底线。(袁斗成)
缩短高温工时,比发凉茶更实际
仅仅依靠发放津贴、送饮料是不够的。应对高温的根本措施是如何让劳动者在炎热的环境下得到有效保护。相对来说,那些在室内工作的人有空调,降温不成问题。而不得不在户外高温下工作的劳动者,当温度超过警戒线时,间歇停止工作或者大幅缩短工作时间,要比送上高温津贴或者凉茶饮料实际得多!
如何减轻高温下作业的酷热程度,也应是关怀重点。这方面可结合作业环境的实际来改善,比如在路面上工作的人可增加太阳伞,减弱太阳直射;在通电的地方增加可移动的风扇;附近备一些水供工人降温和擦汗的毛巾等等。高温条件下,一些有害粉尘和腐败性或有味道的气体,容易飞舞挥发,在通过喷水降温等改善环境的同时,也应引导工人做足防护工作。(邱镇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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