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怀疑该森林消防车公车私用。 图片由卢先生提供
南都讯 记者陈岩 昨天中午时分,在斗门区一辆森林消防车载着两件小型家具,行驶在井岸镇和白蕉镇两个家具城之间,这一幕被市民拍到,并质疑该车属公车私用。对此,斗门纪委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日将进行调查核实,若情况属实将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等处理。
昨天中午12点50分左右,斗门居民卢先生在井岸镇休闲广场南路与滨江路交叉口看到,一辆车门印着“森林消防”字样的皮卡车停在一家具店门口,车载椅子和电脑桌。时间在非工作时段,卢先生怀疑属公车私用。卢先生一路跟随,发现车在白蕉镇一家具城门口停下来。“森林消防车肯定是公车,大中午到处转买家具,市民看到影响多不好?”
在卢先生手机上,记者看到他一路拍的照片,下午1点16分拍的照片上,可看到车辆停放在家具城停车场,车牌为粤CD B288。
昨天下午,斗门区林业局一位负责人表示,该局昨日没购置桌椅办公用品,该车属莲洲镇林业站,林业局跟他们是指导关系,管理由莲洲镇负责,对于该车由谁使用的,是否属公车私用,不清楚。记者联系莲洲镇分管宣传的林委员,对方表示会问下情况。
斗门区纪委监察局一位负责人说,今日将派人了解,确属公车私用,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线索提供:卢先生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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