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赤身乞讨的6岁女童晓晓(化名),引起较大的社会关注(现代快报7月3日、4日连续报道)。7月4日晚上8点左右,在南京公交治安分局城北派出所警官的陪同下,老周父女俩从南京出发,返回老家泗洪。目前,老周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表示,一方面解决两人的生活保障问题,另一方面,他们将接过晓晓的监护权,为她办理户口,让她尽快进入幼儿园,接受教育。
7月4日,江苏省民政厅已责成宿迁和泗洪民政部门落实救助、保护措施,今天,江苏省民政厅将派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带领工作组去督促、检查。
现代快报记者
陈志佳 项凤华 赵守诚
警方调查认定两人为父女关系
7月3日下午,老周和晓晓被中央门派出所民警送往城北派出所,在接收两人后,城北派出所第一时间联系了老周老家的村委会以及当地公安部门。
村委会工作人员介绍,老周有轻微智力障碍,在八九年前和同村的另一名智障女同居,之后生下了两个孩子,这件事村里人都知道。
“村委会还介绍,老周的儿子目前正跟着其他亲戚生活,在孩子母亲失踪后,老周便带着晓晓离开了泗洪。”城北派出所教导员黄爱群说。
除了从村委会了解情况外,派出所还提取了晓晓的DNA和指纹,通过打拐数据库和失踪儿童信息两方比对,未发现可疑。同时,当地派出所也证明老周并无犯罪前科,黄爱群说:“综合多方情况,我们因此认定两人是父女关系。”
老周选择回乡,村委会出面接收
在派出所里,民警和老周进行了长谈,不知为什么,老周对在南京接受救助非常抗拒,黄爱群说:“我们和他说明了情况,在救助站可以有热饭菜吃,有澡洗,有地方住,这么热的天,他和孩子的身体重要,不过不论我们怎么说,他就是不愿意。”
不愿接受救助,民警也不能将他们推出门外了事,好在当地村委会表态,愿意接收老周和晓晓。
在征得老周同意后,7月4日晚上8点,城北派出所警官陪同他们踏上了返乡路。
两人的未来怎么办,会不会隔几个月,在南京或是其他城市再看见晓晓赤身乞讨的场景?对此,村委会表示,他们会尽全力做好老周和晓晓的安置,只要生活有了保障,相信老周不会再依靠乞讨度日的。
黄爱群说:“我们和村委会沟通了,一方面尽力将老周纳入低保,保障两人有饭吃,然后再帮晓晓上户口,解决入托和将来入学的问题,孩子还小,应该让她接受教育。”
村委会或民政部门应变更监护权
这两天,晓晓赤身乞讨的事情引起了不少市民的关注,他们纷纷拨打快报热线表达看法,其中比较集中的问题是,晓晓将来的学习和生活应该如何解决,有的市民表示,愿意给晓晓提供捐助甚至代为抚养。
对此,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邱鹭凤表示,类似的问题,不能总是依靠社会上有爱心的人出面解决,更关键的是应当完善相关机制,“公安部曾经发出过通知,要求各地警方,对利用儿童乞讨的现象,要积极处理,老周有利用孩子乞讨的事实,所以,南京公安应当及早介入。”
对于老周老家村委会愿意接收晓晓,邱鹭凤认为,这才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办法,“目前,晓晓没有其他监护人,所以,根据《民法通则》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当地村委会或是民政部门就应当承担起责任,主动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晓晓的监护人为民政部门下属的福利机构或是村委会,这样孩子的成长才有保证。”
省民政厅副厅长呼吁
尽快出台《儿童福利法》
监护人不“监护”,又无“法”剥夺监护权
难道只能眼睁睁看着孩子受罪?
半个月前,南京某小区里两名女童饿死家中,引起社会极大关注。现在,许多人在担忧,如果6岁晓晓得不到好的安置,将来会不会再次引发类似的悲剧?
“我们的法律在保护儿童方面太苍白、无力了,在国外,对这些虐待孩子身心的父母,会采取临时法律措施,或被剥夺监护权。”昨天,江苏省民政厅副厅长钮学兴接受现代快报记者专访时呼吁,现有未成年人保护立法过于宽泛,缺乏可操作性,建议出台《儿童福利法》,建立起完善的儿童福利制度,并抓紧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以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免予侵害。
现代快报:孩子送回老家后,生活就学如何保障?
钮学兴:我们已经联系了当地的民政部门,对其进行救助。但是情况较复杂,其实女孩的父亲处于劳动年龄段,有就业能力,但是他现在没就业,生活没有来源。民政部门对没有收入、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会纳入低保,而且孩子的低保金还可以在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0%-20%。纳入到低保后,将会享受教育、医疗等一系列救助。7月4日,省民政厅已责成宿迁和泗洪民政部门落实救助、保护措施,5日省民政厅派处长带工作组去督促、检查。
现代快报:让孩子抽烟、赤身,如果这名父亲再犯怎么办?
钮学兴:目前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让当地的政府相关部门上门去教育、规劝。
现代快报:让女孩赤身乞讨的父亲,能否剥夺其监护权?
钮学兴:在国外,类似于这种事情,早就把这样的父母给予处罚或是关押起来。西方很多国家,家长打小孩,小孩举报,或是被邻居听到了,警察会将有暴力倾向的家长带走,临时转移其对孩子的监护权;如果再犯的话,就会剥夺监护权。
而我们国内目前没有相关法律,只能教育、再教育。不能剥夺其监护权,因为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比如父母双方是精神病人,丧失监护能力的,且祖父母等亲戚都放弃监护权的,才由政府福利机构收养。有的情形还要法院判决,程序复杂。
现代快报:兰考事件、女童饿死家中、女孩赤身乞讨……如何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钮学兴:虽然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但我国目前还缺乏系统的儿童保护制度,《民法》《刑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均有涉及,但并不系统,也没有建立对受虐儿童的替代性监护制度。
一个健全的法律体系,绝不应在最需要保护的弱者权益上存在短板,尤其是在儿童保护方面。很早的时候,美国就放弃了“不干涉”原则,由政府承担起儿童救济和儿童福利的主要责任,并制定了诸如儿童虐待预防法案、收养辅助与儿童福利改革法案等一系列保障性法律。
对于一个加入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等国际条约的国家而言,出台一部综合性的儿童福利法已经是迫在眉睫。同时,抓紧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而立法最根本的是要明确政府以及司法机关这些公共部门的责任。
下一步,江苏将拓展困境儿童福利服务,探索建立困境儿童救助和福利制度。比如,对于父母长期服刑在押、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其他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对这些困境儿童推行建立生活补贴制度。
爱之翼在行动
寻找“失护儿童”
“过去,我们主要关注那些被父母遗弃的患病儿童,现在,我们要扩大爱心,寻找那些虽然有父母家人,但出于各种原因,法定监护人已失去抚养能力,急需社会帮助的儿童,帮他们走出困境。”昨天,南京爱之翼儿童公共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陈岑联系记者,委托现代快报,寻找这些“失护儿童”,让这些不幸的孩子感受到母爱的温暖。
爱之翼帮助过36个孩子
南京有一群年轻妈妈,她们通过网络抱成团,常年资助那些被父母遗弃的患病儿童(详见现代快报2012年11月13日报道)。后来,这个爱心群体不断壮大,共有800多位初为人母的年轻妈妈加入,并注册成立公益性草根组织爱之翼儿童公共服务中心,目前已相继帮助过36名孩子。陈岑说,最近看到新闻报道,不少孩子虽然有监护人,但监护人已失去抚养能力。近日,经过多方努力,她们联系一对来自贵州的贫困兄妹,牵手予以资助。
周日在河西有义卖活动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爱之翼这个草根组织的宗旨。为帮助更多虽有监护人却处于困境中的儿童,爱之翼儿童公共服务中心将于7月7日在南京河西万达广场举办义卖活动,同时寻找“失护儿童”予以长期资助。
据了解,此次义卖活动将组织大量学生用品销售,义卖所得将全部用于资助贫困儿童,其中一部分用于资助那些“失护儿童”。活动从周日上午10点到下午3点。欢迎爱心人士踊跃参与。
快报征集“失护儿童”
如果你身边有这样的“失护儿童”,请拨打现代快报热线96060,我们将全力搭起爱心之桥,让他们享受到“妈妈”的拥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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