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大货车司机王先生夜间行车开远光灯,小车司机李先生被强光照后,气愤地将大货车逼停,并将王先生打伤。记者昨天获悉,经顺义法院调解,王先生道歉,李先生赔偿1万元。
王先生起诉称,2013年3月5日晚9时许,他驾驶公司货车与两位同事回单位途中,行驶至顺义区一个路口,被李先生驾驶的小型私家车逼停,并被堵住去路,后李先生下车对其进行殴打,他报警后,李先生被行政拘留10日。
王先生说,他构成轻微伤,精神也受到严重打击。他起诉要求李先生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19800元。
李先生辩称,王先生夜间行车开远光灯,从其对面驶过后,强光使他很长时间无法看清路况。他非常气愤,因此逼停了王先生的货车,并下车理论。结果王先生蛮不讲理,不仅不道歉,还仗着有同事在场对其进行谩骂。他一气之下才用修车用的铁棍将王先生打伤。他不同意赔偿。
后经法院主持调解,王先生就开远光灯一事向李先生道歉,李先生赔偿了王先生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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