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张想玲)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宣布,为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促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自7月10日起,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不做调整。
此次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将天然气分为存量气和增量气。存量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0.4元,其中,化肥用气最高不超过0.25元。增量气门站价格按可替代能源(燃料油、液化石油气)价格的85%确定。调整后,全国平均门站价格由每立方米1.69元提高到每立方米1.95元。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同时表示,为保证居民生活,这次天然气价格只调整非居民用气价格,居民用气价格不作调整。
作者:张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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