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与一个做旅行励志书的出版商吃牛肉火锅,挥汗如雨间他蹦出一句:童话里的爱情都是骗人的。虽然把旅行比喻成爱情,是一种最没技术含量的比喻,但还是欢喜此性情中人,终于也忍不住吐槽了他的“商业秘密”。
就距离上的患得患失感而言,旅行与爱情确有极为相似之处:当事人普遍不珍惜眼前,信奉距离产生美。但谁都知道,爱情、旅行也不是时刻打满鸡血,有时只不过是换了个地方、换种心情继续苟且。
说起苟且,我想起在悉尼乔治大街上遇到的一位流浪汉大叔。他总是风雨无阻,和儿子裹着破地毯睡在银行门口,最吸引行人目光的不是他极其帅气的络腮胡子,而是陪伴他的两只拉布拉多犬。他靠乞讨养活自己和儿子,以及两只宠物狗,还天天阅读莎士比亚。可以想象,如果这位大叔不出来流浪,而是在朋友中间骗吃骗喝,勉强维持贵族式生活,多半会被周边的人瞧不起,走出来乞讨之后,他或许就落得一个“流浪诗人”的好名声。
在俺故乡,也有一个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一个生儿育女的石匠,抛妻离子跟隔壁村的小姑娘私奔。如果他俩不离开旁人目光所到之处,留下来苟且,相信一定会是千夫所指的狗男女。因为滚到另一个地方去过小日子,反而被村里的年轻人传颂到近乎神仙眷侣的地位。
但世上哪有什么远方,那不过是心的距离。乔治大街阅读莎士比亚的流浪汉,他的乞讨生涯还是发生在家乡,只不过是远离了亲人朋友的视线,而故乡私奔的石匠也并没有如人们以为的远走高飞、相忘于江湖,多年后证明,他们就隐居在邻近的另一个隔壁村。
眼不见为净,而这种心的距离也遵循相对论。在西藏,一个12岁的藏族少年告诉我,他厌烦了放羊,厌烦了成天对着蓝天发呆的日子,他向往电视里的沿海大都市,极度渴望坐在宽敞的办公室叹空调。同样是在西藏,在雅鲁藏布江沿岸数着星星,我也真心觉得红星二锅头比在广州大排档的时候好喝,喝多了也不会容易烂醉如泥。
家门口的苟且不如远方的苟且。为把俗气的事业变成浪漫的事迹,请滚到远方去苟且。然而,你一旦迈出脚步,你原来所厌烦的出发地,又将变成了另一个魂萦梦绕的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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