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阳新闻网
“谢谢你们为我逝去的老公讨回了公道,他在天堂也可以安心了。”昨日,石阡县人民法院中坝法庭调解了一起因讨要工资引发打架斗殴,造成工头受伤的案件。庭审中,动手打人的一方居然提出,让已经因病去世的受害人出庭作证。
该庭法官向记者介绍了案情,2011年,家住石阡县国荣乡的胡某、周某、吴某与王某四人相约一起前往陕西打工。期间,胡某、周某、吴某三人与当工头的王某因工钱发生纠纷,胡某等人不辞而别回到了老家。
不久,工头王某也回到了老家。2012年1月27日,胡某、周某、吴某三人在国荣乡街上见到了王某,以王某拖欠工钱为由,三人对王某进行殴打,造成王某头部、胸部等多处受伤住进医院,花去医疗等费用人民币3572元,其伤情经石阡县公安局技术鉴定中心鉴定为轻微伤。事后不久,王某因病去世。
今年1月25日,王某的爱人李某以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侵犯为由将胡某三人告上法庭。
该法庭受理该案后,于近日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胡某、周某、吴某三人始终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给他人造成的伤害及自己应该负的责任,辩称错在王某,甚至提出,让死者王某出庭作证,称王某如不出庭作证,就拒不赔偿,态度十分强硬。鉴于这种情况,庭审法官宣布休庭。
休庭后,庭审法官继续做胡某三人思想工作,昨日,胡某三人终于表示同意赔偿。通过协商,胡某三人一次性赔偿李某各项损失人民币4000元,并当庭兑现完毕,其他诉讼请求李某表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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