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在接受审问。(图片由警方提供) |
本报7月7日讯(通讯员 刘海鹏 记者 刘腾腾) 借来亲朋好友的摩托车、电动车,转眼就将车骑到废品收购站卖钱,5日凌晨,这名专吃“窝边草”的男子在路上遇到巡逻民警,二话不说转身就跑,引起民警怀疑。经审问,一个月来,男子在高密、胶州等地作案13起,案值5万余元。
7月5日凌晨2点,胶州市公安局三里河派出所的巡逻民警像往常一样巡逻,当巡逻至胶州市赵家小庄村时,发现一名男青年正在街面上游荡。民警走上前准备对男青年进行盘问,谁知对方一看民警走过来,二话不说撒腿就跑,觉得事有蹊跷,民警赶紧追了上去,把男子制服并带回派出所询问。
在派出所里,经审问,该男子李某供述,他从今年6月开始,借走亲友的摩托车、电动车后将车卖掉敛财。今年20岁的李某是潍坊高密人,高中毕业后,他的父母就把他带到家附近的汽修厂,让他学修车,好挣钱养家,但是懒惰的李某在汽修厂当了3年的学徒,却没有学到什么真本事。后来他转行去学厨师,但因为嫌累没到一个月就辞职了。
不想出力干活,又成天想着花钱享受,李某就开始想办法快速赚钱,于是,他想到了找借口骗走亲友的摩托车,然后自己偷偷卖掉挣钱的方法。李某的首个作案目标是他的同班同学贺某。6月4日下午,李某找到了贺某,称要到城里买根鱼竿,想借他摩托车用用,贺某没有多想就答应下来。谁知李某骑着摩托车没去买鱼竿,而是把车子开进了路边的废品收购站将车卖了。就这样,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他用同样的方式,骗走摩托车、电动车13辆,涉案价值5万余元。
作者:刘海鹏
刘腾腾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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