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实名举报遭报复,不发春节加班费是导火索
男子举报上级领导遭开除?
被举报人:他擅自离岗旷工,解除劳务关系与举报无关
核心提示
海口华山大厦海南华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办公室里,发生了一件十分尴尬的事情:在该公司工作长达10年的大厦物业经理张新刚,被公司“解除劳务合同关系”,但他依然到公司打卡上班,当然,这种“上班”是领不到薪水的。
张新刚称,自己是遭到恶意报复,无辜被开除的。因为此前,他曾以口头和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单位纪检部门举报海南华山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与华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同一班人马)总经理李某某多个问题。“你有问题我才举报你,这也是我的权利。”7月3日上午,张新刚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我仅仅请了事假回西安老家照看摔伤的老父亲,他(被举报人李某某)抓着这个事情不放,恶意打击报复,硬是把我开除了。”说到激动处,老张几度眼眶湿润。
李某某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解除张新刚与公司的劳务合同关系,是因为张擅自离岗旷工,违反公司的劳动纪律,与此前的举报没有任何关系,不存在打击报复一说。
关系紧张 春节没有发加班工资
现年49岁的张新刚来自西安,2003年1月应聘到海南华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海口华山大厦物业负责人一职,一年后被任命为物业经理。“我与公司签的是长期劳动合同,我们公司的上级单位是西安市房地产经营一公司,原隶属于西安市房管部门,在海南设有海南华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华山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等4个公司,实际上几个公司是同一班人马,其中李某某是主要负责人。”
张新刚说,李某某2011年初来到海南,担任海南华山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总经理一职,履任3天就领了6000元工资,这不符合公司规定。而最让他不满的是,是年春节加班,李不给张及其手下工作人员发3倍的加班工资,违反了《劳动法》。“春节期间,我和大厦保安一共10多个人值班,按规定,公司应该给我们发3倍的工资。”张新刚说,一个保安每月工资才1000多元,他自己每月工资3650元。“公司不发加班费,保安就来找我,我只好去找总经理(李某某),他却说没有这样的规定。”为此,张新刚还专门找出了相关法律法规,并打印出来让李看,但是讨要加班工资一事还是无疾而终。至此,张新刚觉得他与总经理李某某的关系开始紧张起来。
实名举报 “我对我的举报负责”
张新刚说,2011年6月,李某某准备将华山大厦灯饰城整体打包出租。“他先找到我,让我去找总承租方。”张新刚说,自己通过多年积累的客户源,找到了一个老板,愿意以15万元/年的价格承租,以后每个月加1万元,“人我都找好了,他(李某某)却以13万元/年的价格私下租出去了,而且每年才增加1万元。你想想,上万平方米的灯饰城,还带有上百个车位的停车场,他这样肯定是贱租啊!”
另外一件事情也让张新刚感到不满。2007年,公司一位员工被开除,“他(李某某)来公司后,动用手中的权力,将这名员工恢复了相关待遇。”张新刚说,“这个员工此前给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犯了不可原谅的错误,但人家是上级公司一名领导的亲戚。”
所有矛盾交织在一起,张新刚的不满终于在2011年6月“释放”。上级单位西安市房地产经营一公司纪检部门派人到海南调查工作,张新刚先后以口头和书面的形式,向组织举报了李某某的相关问题。“我在笔录上签了字、摁了指印,我对我的举报负责。”张新刚说。
解除合同 “他打击报复开除我”
张新刚说,他从2012年6月20日开始休公休假,假期为20天,“期间,我父亲摔伤住院,我作为长子,又长年不在父亲身边,是不是有尽孝的义务和责任?”张新刚说,他后来断断续续请过事假,回西安老家照顾父亲。
今年1月31日,海南华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张新刚作出《处理决定》,解除与张的“劳务合同关系”。对此,张新刚至今不予认可,坚称自己是举报公司老总而遭到恶意打击报复。“谁没有父母?我照顾病重的父亲,请的是事假,就不应该开除我。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是两种不同的概念,事实上,我与单位是劳动合同关系。再说,他是华山房产开发公司的老总,我与华山实业股份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华山实业股份公司的老总没有找我,他有什么权利开除我?”张新刚说,“退一万步讲,就是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理应对我进行相应的补偿,但公司没有给我任何补偿,开除就开除了。”
张新刚还认为,自己的举报是正确的、有事实依据的。“今年6月14日,西安市房地产经营一公司对李某某做出了"暂停海南华山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处理,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也对他进行了调查。”张新刚说,“后来公司其他员工也向检察机关举报他。”
被举报人:
他擅自离岗旷工,才解除合同
7月3日下午,记者就张新刚反映的情况,前往海南华山房地产开发总公司采访当事人李某某。李对张“打击报复”一说予以否认,称张不遵守单位的劳动纪律和管理制度,擅自离岗旷工,才解除他与公司的“劳务合同关系”,与举报没有任何关联。
记者在采访时,张新刚也进入李某某的办公室,他要求李就“无辜开除他”一事给个说法。“额(我)是请了假的,你胡说,你胡说!”对于李某某向记者介绍的“不是开除,而是自动离岗”的解释,张新刚立即来了火,大声用西安方言说,“你咋,你咋,你来找事的?我压(忍)你几天了。”李某某从座位上起身,走向张新刚,厉声说:“你想干啥?少一天到晚给我啰叽巴嗦的。”两人发生激烈争执,险些动手。之后,张新刚被人劝出办公室。
“哪个单位没有管理制度?他是自动离岗旷工,跟举报我没有任何关系。”李某某说,张新刚于2012年6月向公司申请休年度公休假,公司批准休假时间是6月20日-7月10日,一共20天。但直到9月27日,张新刚才给公司领导打电话,称还需要请假。后来公司领导同意给他13天事假,并要求其务必于10月10日回公司上班,“但张新刚直到10月16日才回公司,再次超假5天。”李某某说,“张新刚回公司后,表示愿意继续在公司工作,并愿意接受公司的任何处理。”
李某某称,根据张新刚“不请假、不汇报”而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事实,2012年10月18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新刚降薪处理,从原来每月3650元降至3300元,“2012年12月4日,张新刚又以西安家中有事为由,再次向公司提出请事假10天,公司领导没有同意,他便从2012年12月5日擅自离岗旷工。今年1月30日,公司作出决定,解除与张新刚的劳务合同关系。”
公司不给他任何说法和补偿
张新刚坚称该“处理决定”是李一手操作的,不仅与事实不符,也没有经过与其签订长期劳动合同的海南华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同意。“他没有权力开除我。”张新刚要求李某某给他一个说法,“我与公司签订的是无期限的劳动合同,既然要开除我,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对我进行相应补偿和妥善处理。”
对此,李某某称,不能给张任何说法和补偿。而且在张擅自离岗期间,公司每月给他发了1000元的生活费,已经仁至义尽了。
关于张新刚相关举报问题的真实性,李某某没有正面回答记者,也没有进一步解释。但李某某向记者证实,上级公司确实发文,对其作出“暂停海南华山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总经理一职”的决定。另外,李某某还向记者确认,检察机关对其进行了相关调查,“目前还处于调查阶段。”对于其中的原因,李某某没有过多谈及。
如今,张新刚每天都到单位打两次卡上下班,称其仍是公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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