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瑞丽7月8日电(记者 吴华丽)记者8日从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对德宏州盈江县一男子为抢钱吸毒杀死亲生母亲的案件作出判决,以抢劫罪判处犯罪嫌疑人刀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2月17日凌晨5时许,盈江县弄璋镇南多村委会年仅20岁的村民刀某某因毒瘾发作,便想用电将母亲击昏后抢母亲身上的1000多元钱。
“刀某某将客厅内的两根电线剪下来,制成电击作案工具后进入母亲房间,对熟睡中的母亲脸部进行电击,母亲被击惊醒后挣扎、喊叫,刀某某害怕惊醒邻居便用手掐住母亲的脖子直至其死亡。”法院工作人员介绍,随后刀某从母亲的钱包里拿了900元钱,又用电线缠绕母亲的左右手小拇指通电约两分钟才解开,之后又找来绳子将母亲的双手捆起来平放在肚子上后逃离现场。
据查,当天下午4时许,刀某某潜回家中将捆住母亲双手的绳子解下藏于电视机后面的空心砖里,然后离开。12月19日下午4时许,他打电话将母亲已死的情况告诉舅舅。随后,警方接到报警后在其家中将其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刀某某仅为抢钱购买毒品吸食便将母亲残忍杀害,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作案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本应严惩,但鉴于其作案后能打电话告知亲戚,并在公安机关排查时就供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因此以抢劫罪判处刀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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