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岁的伍秉鉴被“罢官”了,那可是一个三品的顶戴。
伍秉鉴其实不是官员,而是“行商”大清国特批的外贸商人,并且还担任“行商”中的老大“总商”。伍秉鉴十分富有,在2001年《华尔街日报》统计的1000年来世界上最富有的50人(Fiftyof theW ealthiest People of the Past 1,000Years)中,他是上榜的6名中国人之一,《华尔街日报》称他是那个时代的世界首富。
首富的财富,主要来自这顶在官场上并不显眼的顶戴,以及中华帝国政府赋予行商们的外贸垄断权。这个顶戴,可算是他的“第一生产力”。
但在1821年(道光元年)的冬天,他终于失去了这个“第一生产力”。12月13日(农历十一月十九),道光皇帝下旨:“著将伍敦元(伍秉鉴)所得议叙三品顶戴,即行摘去,以示惩儆。”
罢官的理由,是伍秉鉴作为行商领袖,没能做好防范鸦片走私的工作:“鸦片流传内地,最为人心风俗之害,夷船私贩偷销,例有明禁,该洋商伍敦元并不随时禀办,与众商通同徇隐,情弊显然。”
1个月前,57岁的两广总督阮元向皇帝参了伍秉鉴一本,指责他协助走私鸦片:“盖洋商(即洋行商人如伍秉鉴等)与夷人最为切近,夷船私带鸦片,即能瞒臣等之耳目,断不能瞒该商等之耳目……乃频年以来,从未见洋商禀办一船,其为只图见好于夷人,不顾内地之受害,显而易见。洋商内伍敦元系总商居首之人,责任尤专,各国夷情,亦为最熟。今与众商通同徇隐,殊为可恶。”
在大清特色的体制下,行商们承担了外贸管理的职责,要为外商们的一切违法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以达到“以官制商、以商制夷”的目的。反走私的第一责任人并非政府,而是为外商担保的公行商人。这一制度设计,为官员们提供了绝佳的进退空间,既可以高调打击走私,抬高“寻租”的行情,又不必亲自动手,且可以随时推卸责任。
阮总督要弹劾伍老板,根据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史料,实在是因为当年发生的“叶恒澍事件”令他十分生气。犯下命案的叶恒澍,是澳门行贿基金的负责人之一,为了保命,居然在牢里扬言要公开广东官员们的贪腐证据,最终,还真的仅仅被追究了走私罪,逃脱了命案。
走私鸦片一度是广东的热门生意。就在4年前(1817),伍秉鉴为一起存在争议的鸦片走私案,被迫承担连带责任,而被判罚银16万两(约3200万元人民币)巨额罚金。犯下那起走私案的,是一艘美国商船“渥巴希号”(W abash)。伍秉鉴不仅被罚款,还似乎和“案发地”澳门的“同知”(副市长)钟英结下了梁子钟英因此事被问责,险些丢官,而记恨伍秉鉴。根据马士的记载,“叶恒澍事件”发生时,已经升任广州知府的钟英试图运用此事报复伍秉鉴,推动总督进行弹劾。
道光皇帝还是给伍秉鉴留了情面,虽然夺去了他的顶戴,“仍责令率同众洋商实力稽查,如果经理得宜,鸦片渐次杜绝,再行奏请赏还顶戴,傥仍前疲玩,或通同舞弊,即分别从重治罪。”
巨大压力下,伍秉鉴等行商,也给外商们正式发出警告:停泊在黄埔水面上的鸦片走私船只必须即刻退出,否则公行将报官处理;今后只有出具不装载鸦片的“甘结”(保证书),公行才能对外商的商船予以担保。而公行的担保,是外商在华进行贸易的通行证,没有担保,一切贸易都是非法的。
只是他们都没想到,这样一逼,鸦片走私倒是迎来了更大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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