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载:三水开始对“中国式过马路”说不了,8月3日至年底,相关部门将在日常执勤、执法过程中,加大对相关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题外话:横过马路不按规定下车推行被罚款10元,这样轻微的处罚估计很难对行人起到震慑作用。而且交警工作人员也不可能24小时蹲点抓“中国式过马路”,三水交警部门还不如把交通灯设置得更好一些,让汽车做到“行人优先”,反过来才能教育行人要守规则。
佛山日报载:继7月3日爬上彩虹桥被救后,7日上午9时,夏炳坤又拧开了出租屋里的煤气瓶。半个小时后,被闻讯赶来的消防和医护人员救出。夏炳坤所做的这一切,是因为他的第8部三轮摩托车在7月3日凌晨被抢了。2006年以来,在佛山流动贩卖水果的他,总共失去了8部三轮摩托车。
题外话:夏炳坤的遭遇值得同情,不过行为太过于极端了,保住了命才能赚钱,如果命都没了,还赚什么钱?也希望警方能早日破案,找到被抢的摩托车,了其一桩心事。
广州日报载:暑假在家闲来无事,12岁的阿俊与同学一时兴起,买来化学品在家自制闪光弹,谁知发生意外,阿俊双眼被炸伤,头部几乎一半皮肤被烧伤,幸运的是,医生称其已无生命危险。
题外话:对于少不更事的孩子们来说,科学与鲁莽往往是一线之隔。暑期到了,孩子们的安全又成了家长们担心的问题,除了加强安全教育之外,监护人也要尽到责任。(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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