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祝勇 实习生郑悦 7月6日下午,在超期6天后仍未能收楼,惠州伟豪领御小区20多名业主代表找开发商要说法。一名陈姓经理称希望业主们谅解“承建商不配合验收导致无法交楼”的现状,目前迟交楼根据合同不属于违约,开发商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承建商江苏天宇则表示,第三方公司核算出开发商欠工程款达8000多万。
业主:开发商不告知真正收楼时间
惠州伟豪领御小区位于江北新湖公园旁。该小区二期去年已有2至8栋交付使用,而1栋和9栋约有240多户,开发商称其中已有200多户售出。但从去年5月以来,该小区的承建商多次讨要工程款事件引全城关注,惠州信访局等曾介入。当时南都报道,承建商声称被欠工程款约1亿,但惠州伟豪地产否认这一数字。
二期的1栋和9栋业主从去年起开始担心能否如期收楼。至今年6月30日前几天,多名业主前往伟豪领御售楼部打探消息。“不是还有5天吗?到时候通知你们。”一名业主林女士称,售楼员在6月25日曾给她如此说法。但至7月4日,她和别的业主再次前往,售楼员的说法则更为冰冷,“一切按合同办事,回去看合同附件4第3款”。前日下午2时起,林女士他等20多名业主聚到伟豪领御小区售楼部。她们质疑开发商交不了楼,既不提前告知原因,也不告知真正收楼时间表。
开发商:迟交楼是承建商不配合验收
伟豪领御售楼部2楼一间办公室内,坐在办公桌中间的开发商陈姓经理接受不少业主询问。对上述“要求业主回家看合同”一说显得态度冰冷的指责,陈经理表示售楼员确实不对,他预计可以在9月底让所有业主收楼,已经请求各级政府部门进行协调。
陈经理称,未能在6月30日这一“收楼基准日期”交楼,是因为承建商江苏天宇建设有限公司“无理取闹”。他称,江苏天宇公司未能在6月30日前配合开发商做好五方(勘察、建设、施工、监理、设计)验收。“没有验收,我们也不希望把手续不全的房子交给业主”。业主们提供的合同显示,他们与伟豪地产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开发商在组织施工方等五方验收后,方能交楼。
承建商:开发商欠我们8000多万
昨日,江苏天宇建设有限公司惠州公司负责财务的吉先生解释,目前不参与开发商组织的验收程序,是因为开发商欠了太多工程进度款。“总共有8000多万”。
前日,伟豪地产的陈经理说,公司已经支付给天宇公司约定进度款,按照规定,其余款项应该在结算后再支付,目前并没有欠天宇款项。“现在钱还没有结算出来,没有人知道还差多少钱”。
吉先生表示,去年惠城区政府曾组织多方协商,天宇公司与伟豪地产共同抽签选取了一家咨询造价公司,核算出伟豪地产欠天宇公司8000多万元工程款,但最后伟豪地产方面拒绝对这一第三方公司的核算结果签字确认。“只是承认欠钱”。
吉先生认为伟豪地产欠承建方这么多钱,承建方不配合验收应属正常。“这次是1栋和9栋,去年2栋和6栋也欠工程款,我们一度拒绝配合验收签字,但政府介入后我们配合验收了,但最终2栋和6栋还有很多工程款没收到”。
[焦点]
迟交楼是否违约?
业主们和陈经理争论了1个多小时,南都记者看到,双方争论焦点围绕开发商是否已经违约。
部分业主称,惠州近期有其他楼盘逾期不能交楼时,均按合同可获违约经济赔偿。对此,陈经理表示,根据双方合同附件四的第三条规定,“由于施工周期会受天气和一些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基于互谅的原则,买受人同意出卖人在基准交楼时间之后延迟交付商品房未超过三个月时,不视为出卖人违约”。陈经理称,开发商目前没有违约,因此不会有赔偿。
陈经理上述说法遭到部分业主反驳,他们称上述超过3个月迟交楼开发商免责的附件条款有明显2个前置条件。一是施工原因,二是“基于互谅”。但这2个前提条件现在都不存在,陈经理当众称是施工方不配合验收导致无法收楼,目前是验收程序出了问题,而非施工原因;其次“基于互谅”,现在业主收不了楼,没想过要谅解,只希望开发商承担应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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