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韩景玮
阅读提示 | 一个90多岁的孤寡老人,为感谢邻居对她的照料,将房子赠给邻居。老人过世后,邻居拿着老人的赠房遗嘱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却遭到拒绝,遂将房管局告上法庭。昨日下午,郑州中原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庭审现场,有5名人民陪审员陪同两位法官断案。法院称,这是他们尝试的一种新型人民陪审模式。
房子过户遭拒,房管局成为被告
李老太家住郑州市中原区,她与老伴赵先生一个生于1918年,一个生于1917年,没有子女。李老太两口退休后,无人照管,邻居李先生常在闲暇时上门照顾两人。尤其是1992年,李老太的丈夫去世后,李老太的生活一直由李先生照顾。
李老太很感激李先生像儿子一样照顾自己这么多年,2012年,她决定将自己的一套40多平方米的房屋在自己去世后赠予李先生,并在两名律师的见证下,专门请人写下遗嘱。
今年2月,李老太安然辞世。李先生为老人办理后事之后,拿着老人的遗嘱及相关材料,到中原区房管局及郑州市房管局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均遭到拒绝。于是,李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市房管局履行法定职责,为其办理过户手续。
法庭上,李先生出示了老人的遗嘱、视频资料,以及两位律师见证人。但房管局方面认为,根据有关规定,李先生提交的遗嘱既未公证也未经法院确认,房管局的行为应属合法。
5名陪审员协调,事情圆满解决
李老太已经去世,无法再进行公证。法院将如何审理这一案件呢?
在以往的审判实践中,法院往往由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组成3人合议庭,合议庭成员间缺乏论辩式交流,导致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为保证人民陪审员反映民意,中原区法院自今年5月开始了一项新的探索建立“大陪审员合议庭”,让群众更广泛参与,监督审判工作。当法官遇到重大、疑难、复杂、新型案件时,可以选择组成5人以上的合议庭,且陪审员必须拿出意见。
“这起案件的合议庭有7名成员,其中2名法官、5名陪审员。”昨天的庭审过程中,几名陪审员分别向原、被告双方多次发问。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审理,在合议过程中,合议庭成员激烈辩论。最终,合议庭多数意见认为,李先生的善举应当得到社会认可,房管局应积极协助李先生完成房产过户。在5名人民陪审员的协调下,房管局的代理人表示,李先生可以在工作时间向房管局提出申请,工作人员会积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协助李先生进行房屋过户。
线索提供 王新 陈若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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